老师你好; 2008年5月济南市旧城棚户区改造-我家被拆迁,(我在家排行老大.是大女儿已婚近30年),原房产28.22平方米.母亲一个户口住一间12.54平方米,弟弟.弟媳.侄子一个户口住两间15.68平方米.此次拆迁获两套安置房,母亲一套52.17平方米。弟弟3口一套55.73。母亲应享受43平方米安置政策.可母亲只享受了35.23平方米少了7.77平方米.弟弟讲;安置政策有个计算公式或系数.(合并享受43对应面积50.91-15.68=35.23平方米。可我不明白,是否弟弟吧短缺部分7.77不给母亲就合理了?弟弟还讲;归还了母亲7.77平方米.根据此次拆迁安置政策自己哪套安置房自己拥有完全产权,这种说合理吗?协议合理吗?我QQ空间里有拆迁资料752429909-摘;济政发〔2007〕9号(被拆迁居民对拆迁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谢谢老师给予回复, 协议书 明湖西(北)路两侧棚户区综合改造二期拆迁,拆除被拆迁人杨清荣,杨延年母子位于双井街40#房屋。 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针对被拆迁人杨清荣签发的《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调换协议》,其安置的最低享受房屋对应建筑面积为35.23平方米,未能享受到43平方米安置政策,其原因为杨延年享受拆迁政策所致,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由杨延年以货币补偿方式,承担杨清荣安置政策与安置的最低享受房屋对应建筑面积差额43-35.23=7.77平方米×4735元/平方米=36790.95元,以补足杨清荣应享受的安置政策43平方米。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下几个问题: 1、孩子2周岁了,因孩子的父亲外面有情人,并且还拿走了夫妻的共同财产 20万,和情人走了,如果孩子的母亲要离婚,但是她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 孩子的父亲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想要这个孩子,且有孩 子的抚养条件(有近千万的资产),孩子的母亲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
7年前购买的房子,签有购房合同,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我手里,但是一直没去办理更名过户,现在房子要拆迁,我会得到相关的补偿吗?开发商如果分新房,他们会把房产直接改写成我的名子吗?有没有好的办法能让我省去过户费用,如果去公证处公证的话可以吗?
爷爷老房拆迁,姑姑和叔叔的户口和爷爷在一起,所以分得3套房子。但是,在爷爷的决定下,姑姑和叔叔同意签订赠予协议,分别赠予了二姑和二叔。并由二姑和二叔出钱购房。请问,如上情况,房产证应写谁的名字?若姑姑和叔叔反悔,二姑和二叔将得不到房产?
我公司受反诉原告委托,需写一份出庭见证反诉代理词。 案情过程如下:2010年10月10日反诉原告通过竞买(公开拍卖)的方式,依法取得XX市政府同意批复企业改制,由XXX人民法院裁定的XXX综合加工厂土地及土地上物、厂房、设备等所有权,作为房地产开发使用。反诉被告之前与XX综合加工厂签订租房协议,但是从2010年10月10
我在合肥和别人签合同卖房子,房价共68万,买方要在银行贷款,已付了45万!房子买方已经住下了,可是还有23万一直没付,买方的理由是自己现在没有钱,银行贷款没下来,等银行贷款在付清尾款,现在已经一年了!具体我也清楚是中介办事不利,造成银行贷不了款,现在中介也找不到人了!我们签合同也说明银行贷款在2010年11月20
父母在七年前离婚,离婚时平分了财产(一处平房和存款)。母亲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离婚协议上父亲答应治疗她的病,因此他们这些年来一直住在一起。但实际上父亲只是给予部分经济上的补偿,在精神上并没有支持母亲。离婚后房子进行了扩建,扩建费用大部分是由父亲出的,现在房子升值了,那么现在分割房产的话增值的部分也要平
您好!我们买卖双方去年要成交套房产,成交价是24,5000元,卖方却因为一些原因,要求今年成交,当时也没付定金,没签合同。我们买方要求提前入住装修,卖方同意,并将钥匙交给我们买方。今年7月,我们装修完毕,卖方却提出要加3万元,否则要转卖于他人。恳请问专家,卖方的这一加钱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们买方该怎么做?
本人杭州萧山区闻堰镇黄山村孙氏,几年前房屋拆迁,由于经济紧张,将自家地基转卖给自家亲戚,但是户口仍是归我所有,算是口头协议,房子由亲戚出钱建造。现在希望与亲戚签订合同,规定房屋地基的使用年限,以后希望拿回地基。如果几年内希望拿回地基,相关赔偿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