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4月底产假结束,在此期间公司也没有跟我联系何时上班,5月上旬接到公司快递,说我产假结束没来上班,让我补这段时间的病假单,或者算我旷工!我很气,打电话就提出离职了(辞职报告是之后快递到公司的),第二天人事打电话给我,让我把产假期间的五险一金的钱退还给公司,想知道这样做合不合理,为什么?
我是硕士毕业,医院职工,刚生完小孩,休产假期间我们单位只给我发放500多的工资,说是其他的因全部扣除了?因为我在外行住院医师培训的,原本协议书是培训期间医院应每月给500元的生活补贴,可我这一休产假,生活补贴也不给了。更别说产假补贴了。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这样的话生个孩子如果休够法律规定的产假,连日常生活
在我们公司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中明确有产假及产假工资,在已经发放到工资卡上之后,等我回到单位报销生育金,单位却从中扣除了3个月产假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在单位也存在过没有扣除产假工资的情况,请问律师这是否合理,有没有违法劳动法。 我应该如何维护权益,需要通过哪些部门帮忙处理?
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衣物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那么女职工以生育后,又意外怀孕,要做人工流产,是否可以享受带薪产假呢?
我现在是第三者他们要离婚了有一个小孩7岁了、我是否要赔赏什么吗?我也是有家庭的男人 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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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休完产假,本来打算去上班,刚巧家里出点事,同时也就没人给我带孩子了,只能自己带孩子,我想问下我是否能领取产假期间的工资 休完产假不能按期去上班,为了怕给公司造成麻烦,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未给予答复,这样我是否能领取产假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