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起,我患有拘禁性精神病,1989年我丈夫趁我患精神病期间,在我和我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勾结民政所、司法所的人,私自伪造了离婚手续并再婚。双方的结婚证现仍在我手里,连离婚证都没有。直到2002年4月,民政局才给我一份离婚证复印件。我病情好转后,到法院状告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民政府要求撤消离婚证。法院说行政诉讼法是1990年施行的,我的案件发生在行政诉讼法之前,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可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请问大家,是这样的吗?
如能够受理,请说下法院应受理的理由。谢谢
有愿意替我全权代理的吗?
请问黄律师,申诉的理由哪?
1 行政机关据舰队民事争议调解的行为 法院能不能作为行政诉讼受理。我看了一些资料说正式居间可以受理,而其他居间不行。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2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算不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我也查了一些资料,上边说必须产生对相对人定性影响才行,是不是呢? 3诉讼标的同一和诉讼主场一致区
1987年起,我患有拘禁性精神病,1989年我丈夫趁我患精神病期间,在我和我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勾结民政所、司法所的人,私自伪造了离婚手续并再婚。双方的结婚证现仍在我手里,连离婚证都没有。我病情好转后,到法院状告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民政府要求撤消离婚证。法院说行政诉讼法是1990年施行的,我的案件发生在行政诉讼法
1987年起,我患有拘禁性精神病,1989年我丈夫趁我患精神病期间,在我和我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勾结民政所、司法所的人,私自伪造了离婚手续并再婚。双方的结婚证现仍在我手里,连离婚证都没有。2002年才给我一张离婚证复印件。我病情好转后,到法院状告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民政府要求撤消离婚证。法院引用9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86年,我家在城郊申请一块地皮做自建房,因为当时只有本村的人才有资格能批下来,就登记的妈妈的名字,做房子的钱也是经营一家商店的积蓄(商店的名字也是妈妈的,但是爷爷奶奶在经营)86年房子建好。91年妈妈办理了房屋登记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来这房子一楼就住着爷爷奶奶,二楼住着大伯,三楼住着爸爸妈妈。随后村里对房子
86年,我家在城郊申请一块地皮做自建房,因为当时只有本村的人才有资格能批下来,就登记的妈妈的名字,做房子的钱也是经营一家商店的积蓄(商店的名字也是妈妈的,但是爷爷奶奶在经营)86年房子建好。91年妈妈办理了房屋登记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来这房子一楼就住着爷爷奶奶,二楼住着大伯,三楼住着爸爸妈妈。随后村里对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