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现土地局已出注销公告 ,我该如何去做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情追溯到1999年3月,我家以养牛羊为生,因草料无处可放,宋某(原村组长)建议东隔壁一直闲置无人住,可将其买下,以发展畜牧业。之后与组长前后两次到转让方李某(当时有重病在身)住处商谈,初次结果庄基同房500元转让于我,随后我方要求她与儿女商量后再做决定,其称不用与他们商量,儿女不管他,这次得病也无人问津,转让费就拿去看病,她可做主,最终以450元敲定结果,转让协议由李某儿子(王某1)的五爸(王某2,现已故)拟写,一式三份(现剩一份带指印的原稿),另做见证人,证明此事无异议。之后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因重病不能亲自前往,与王某2商量后,委托我全权办理。2003年3月10日,原县人民政府受理无异议后,正式的颁发了《集体使用证》,该使用权范围包含了家及李某的原宅基地。 签定协议已有20年之久,另在其宅基上建房更是超过十年,对方一直无异议,不料如今其儿子王某1却以其母亲不识字,也无子女在家,实为租用的理由在区初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以法裁定:不属于司法范畴,驳回原告起诉,交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期间,原告方律师在土地局成功提取了1953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的存根,而我方却提取不出来1999年的协议及相关资料,当局称自1999年至今20年内局里搬了几多次,造成文件资料丢失。 在国土资源局区分局受理此事后,于2018年1月17日先到刘某(现村组长,同李某为姑侄关系)家走访,随后在组长的带领下来到我家,到访后只问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庄基以前几户现在几户,二是宅基地过户时对方是否同去。我一普通人民群众、地地道道的农民,岂能知道这其中的含义,本实作答后签了字,本以为土地局会明辨是非,怎知隔几日后就出了注销公告。其内容是:以高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相关证据资料,经实地踏勘并走访当地群众,称我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时存在欺骗行为。 进展为在2月10日前到土地局上交异议材料,逾期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机构将予以注销。现不知如何做是好,请您给予意见
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被他人占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已多年的老房子倒塌,没有再盖,有宅基证,自己的大哥没有通知我,他现在就盖房子了,我该怎么办,怎么样维护自己权益?
没有和农民达成协议,政府强占农民土地,农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自2013年不断有政府部门的人前往我们村,利用各种手段要村民签字同意征用土地。村民对要建的项目(变电站)有种种的疑问,村民希望与来征地的人/部门能展开公开透明的对话,希望来征地的人/部门能给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能给出相关的文件资料。村民对要建的项目有疑问,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得到应该的补偿,在没有达成一致的
父母5\6年前了离婚,现在产生了纠纷,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父母5\6年前了离婚,我还是未成年,他们也没告诉我,没和我商量,我完全不知情。半年多以后才和我提起过。现在我已成年,前两天我爸国外打工回来跟我说我是判给我妈,我妈经常说我是判给我爸的,因为我爸没空带我,才临时让她带的。 我知道这个可以在法院查到。 如果两方都不要我怎么办,我过几天中
房屋拆迁安置纠纷,终审后检察院不支持,物权如何进行维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旧城原址拆迁改造,因拆迁人凭借地方政府部门的权力,强行对被拆迁人作价收购,且不是按正常市场价格进行,而是强行按建筑工程安装造价重置价格进行货币收购,被拆迁人有权选择产权调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却被拆迁人强行置止至今不安置而引起的纠纷,经一审、二审到再审,被拆迁人提供当地物价局出具的当时拆迁小区建筑工程
明事纠纷原告起诉法院一直不受理被告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的, 我们要求的文字鉴定出钱了也没文字鉴定怎么办
明事纠纷原告起诉法院一直不受理被告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伪造欠条到法院告我朋友我朋友作为被告法院对原告提出的起诉本来是4月18号开庭当天我朋友作为被告去了法院也没开庭说不用开庭直接要求文字鉴定文字鉴定的钱双方一人一半法院现在过了快两个月了法院也不与受理作为被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查询土地是否被村委会私自出售给企业?如果确认已隐瞒出售,村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耕地常年被一酒厂租用,去年传言村委会私自把土地出售给酒厂并侵占使用了款项,目前的情况是土地租金今年刚通过村委会下发,村民们怀疑村委会侵吞了土地出售金,经再三追问村长一直不表态一直推诿,并对带头询问的村民示好示意其如果不再追究愿意给予补偿。请问如何确认这块土地是否出售给酒厂?如何查询?如果查询确认
和他人合伙注册一家两人的有限公司,各占50%,一直无营业,是一家空壳公司,现在我想进行股权转让,可是对方是法人,一直不出面办理。问下现在可以通过方式进行股权转让或者是注销公司
我与陆某与五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手中25%股权全部转让,价款1500万,分两期支付(合同未对股权转让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做其它约定)。五月底前陆某支付第一期,第二期应与九月底前支付。六月陆某与我及公司其他两位股东见面,并对内容为“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做出的规划”的会议记录签字。七月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公司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