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工, 在武汉一家公司工作了6年,单位没给我交过五险,由于要求工作量加大,我没答应,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有哪些补偿呢?
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的某分支机构做财务工作六年,去年公司被一家外资收购,对外一直宣称战略联盟,现公司改变财务人员组织架构,要求所有财务人员调回总部工作,但因为这位朋友工作期限较长,且是当地的财务主管人员,公司称要求其留在广州继续工作,主要是与销售人员对接,因其他人均已经被辞退或调回总部,公司的这种做法
本人2010年7月份进入某公司,直至2011年9月开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公司以要返回总部盖章为由将两份合同原件收回,至今2012年6月未交与本人.2012年5月,公司突然要将本人从原岗位调离至异地,待遇和本地一样,没有任何住房,交通通讯的补贴。本人也曾与公司协商,但是公司坚持原调动,未达成一致,逾期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问题,我在公司一年九个月了,试用期也没有交保险。2012/6/6口头通知我说被辞退了,当天就让我交接好,就让我走了。也没有做都提前通知,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怎么算呢!公司人士还威胁说你可以领取失业险。没有补偿
我公司由于一些原因裁了三个人,通知过并且都他们收到了通知,但其中一人却很长时间没来公司,也没签合同,然后一名内勤人员代签了他的辞退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算犯法么?
律师先生/小姐: 我于今年4月1日被一家私营企业聘用,未签劳动合同,6月30日被单位无故辞退,单位应付给我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单位每月向我银行卡中打入5000元的税后工资,请问以下问题:1、双倍工资是拿税前的还是税后的?要不要交个税?是按月交还是按拿到的整笔钱交?如果要交就由谁来交:2、经济赔偿金是拿税
2012年4月入公司工作,入厂时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12年8月1日,也就是昨天下午,公司以没有适合我的岗位工作为由提出,次日起即8月2日起就不用来上班了,将我辞退. 请问:根据新劳动法,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那么8月1日下午以回厂开业务部会议为由,老板却告知我公司将我辞退,8月1日口头上将我辞退算作是
我在一家算比较大型工厂上班有八个月了,但一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之前都是5000元/月,老板当时也答应了,也发了每个月的工资5000元,可是现在他们工厂要按底薪加提成决算,这样算起来我的工资只有2800左右我承受不了,我又不想做,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么?
我在一家算比较大型工厂上班有八个月了,但一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之前都是5000元/月,老板当时也答应了,也发了每个月的工资5000元,可是现在他们工厂要按底薪加提成决算,这样算起来我的工资只有2800左右我承受不了,我又不想做,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么?
我是2011年4月22日在现在的公司开始的试用期,6月22日转正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领导又招来了同岗位的其他员工,故,现在领导口头上想要辞退我,并让我好自为之自己出具辞职书。觉得不公平。我公司2011年奖金还没有发放。想咨询下,根据劳动法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