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温州一家电气公司,我公司一名业务员(重庆彭水人)亲自去我公司一代理商处(攀枝花)当场用电话转账的形式骗取代理商应给公司的一笔货款(16160)转到他指定的朋友账户中。现在温州和攀枝花两方均不予立案。请给予明确指点,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目前在“人人网”上被人严重诽谤,个人隐私也被恶意公开,且被辱骂和诋毁(详情附后)。 目前本人只掌握肇事者的IP地址,无法进行有效的刑事自诉,更无法提起民事诉讼。于是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称其无技术能力锁定肇事者(并称即使是公安网监部门也只是负责网络诈骗等重大
请问这类案件是属于什么类型案件?黄明硬犯的是什么罪?报案的话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吗?我应该怎么做?
本人姓龙.于2010年11月9日经朋友唐勇介绍去帮一人名叫黄明硬的人测量.后我叫我的两个同学黄金静和曹代仁前去(本人不去)于当日下午唐勇,黄明硬及我的两个同学一同到我住处拿测量设备GPS(价值9.6万元人民币)前去测量.8日后返回.返回后黄明硬就把我的设备拿走了此后一直非法占有了三个多月至今没有归还.我找其沟通其原因是
以前因为我哥(王X)把我和我妈的土地和粮食直补款在没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给霸占了,经调解无效,把王X告上了法厅,法院把土地和粮食直补款都判给我和我妈了,但是现在过去两年了,他又把我们的土地和粮食直补款给霸占去了,并且这次把我妈妈栽种的书也给卖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因林地纠纷,原告起诉至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败诉。 被告不服起诉至市中院。因市中院副院长是其亲属,市中院于2012.2月发出裁定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发回县法院重新审理。县法院于2012.7月开庭审理了此案。请问发回重审的案件法律规定最迟在多长时间之内必须做出判决?是适用从立案日起不能超过六个月吗?如果是
公安局对故意致人死亡的案件不立案,也不给予报案答复,当事人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
我兄遇交通事故受伤,住进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有关责任人,在我兄王登友未死亡的情况下,欺骗说我兄王登友在医院己死亡并形成协议,骗我父亲签字,家里认为未死亡,手脚还能动并向110报警,岔河派出所冯建国骗我父亲说死了,脑死亡就是死亡,到医院冒充家属签字对抢救中的王登友放弃治疗,导致了王登友死亡的后
我哥被他妻子毒死,在案发附近找到了杯子毛巾饮料瓶等证据都和死者体内的毒相同。但都四年了公安部门还不给立案,请问我们下不该咋办
我表弟因一句玩笑话,引起对方误会。先双方发生口角,对方趁表弟不注意,用茶杯打向表弟头部,致使其头部受伤,缝了六针。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偏重。此类案件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