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重审案件审判结果最迟多长时间应该宣判
重审案件审判结果最迟多长时间应该宣判 因林地纠纷,原告起诉至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败诉。
被告不服起诉至市中院。因市中院副院长是其亲属,市中院于2012.2月发出裁定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发回县法院重新审理。县法院于2012.7月开庭审理了此案。请问发回重审的案件法律规定最迟在多长时间之内必须做出判决?是适用从立案日起不能超过六个月吗?如果是这样,发回重审的案件立案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gtouc……(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2-09-02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