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时效期2年已过,高院裁定书是否也能执行?如能执行,有效期为几年?
二审时效期2年已过,高院裁定书是否也能执行?如能执行,有效期为几年?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异议,共3人,现审查完毕,裁定驳回异议。其中申请执行人接收了裁定书,两案外人接收了裁定书,一人拒收,被执行人也拒收。(原来是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拖延执行)请问: 1、此执行异议裁定书是否生效? 2、申请执行人可否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执行后,法院是否应下达执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还是只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1996年我母亲购置了一块地皮是用我的名字登记的,2001年我母亲在那块地皮上建房,房产证上还是我的名字(房产现在价值100万元以上),在建房期间她和一家公司做流通贸易,而且是经常有业务往来的,由于资金紧张先向该公司提取了价值50万元的货物(分几次提取),并写有欠条答应周转后立即归还货款,但是由于特大事故灾害,
执行局约我们双方做的执行调解笔录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2009年3月末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欠我200多万元,当年6月份我申请了强制执行,我们双方在执行局达成了以20亩土地抵顶我105万元债务的协议,一年内在还清我欠款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有赎回的权利,如果到期未还清欠款该土地归我使用;后来被执行人又申诉又上诉造成至今未能办理抵顶给我的土地手续。请问专家:自今分文未还我钱,我是
M公司2008年在甲地法院为被执行人,其向甲地法院申请执行第三人田某某的到期债权。甲地法院于2008年9月25日向第三人田某某送达了《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书》,当日第三人田某某向甲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其与M公司无债务纠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甲地法院停止了执行。 M公司于2010年6月向田某某住所地的乙法院提取诉讼,
下面这个冤案,如果判我继续会执行局执行,而又因当初执行局的终止裁定不予执行导致目前无法有效执行,是否
我于2008年1月14日在辽宁葫芦岛市的兴城法院起诉了债务人和担保人,2009年3月3日判决债务人还款,同时驳回我对但保方连带担保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担保书字面上理解为一般担保。 2009年转入强制执行,首先对借款合同上提及抵押的房产(已在诉前进行诉讼保全)和机器进行查封。但是经执行局查实,该已保全的房产已经转卖转卖
一审没有送达终审判决给被执行人就裁定并下发强制执行通知是否合法?
在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房屋购买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我是被告,一审支持原告主张,判继续履行合同,我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对方已经从中院拿到,而我本人至今都没有收到判决,一审却支持对方强制履行的要求,向开发商下达了协助执行的通知,这是否合法,我还有什么途径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