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2007年参加工作的一名护士,到现在医院还不和我签合同,请问单位的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法,我可不可以要求签合同和补发我双倍工资。谢谢!
您好,我与2007年11月6日到苏州K公司任管理部部长一职,08年上任的副总,为培养自己的团队,无故于2009年1月20日将我辞退,并支付补偿金2个月的工资。我于2009年1月22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其中争议的焦点是劳动合同。 这份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2008年3月15日, 2.但截至我离职的时候
请问劳动者是这样的情况下,单位不给签订合同和购买社保是否违法?
我有两位老年朋友,在5年前进入一家单位的时候两人均还没到退休年龄,由于年纪问题,单位让两人担任起了清洁工的职位,并且在劳动关系开始时对他们说,由于清洁工是临时工人,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快被搬迁,两人其中有一人已经在这工作的5年内退休,另一位虽然到了退休年龄但由于没有交纳社保而无法获取养老保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加班时间突发脑出血,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赔付医药费用?
我的家人在建筑工地工作,晚上八点加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经医生鉴定是陈旧性脑出血,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应该赔偿他的医药费用和误工费?而且他们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0个月后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称如不签合同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声明书声明如果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后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请问除劳动合同外任何一切的声明书有法律作用吗?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也不给休息,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一天合法吗?
2010年3月23日来此单位上班工作至今,当时说好是月薪2000元,每天工作时间是8个半小时,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一天休息都不给,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1天,超时和加班也不给加班工资。每月发工资都压半个月才发,就是上月的工资要到下月的15号才发。我想终止劳动关系,老板又不同意,说要是不干了就扣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未给签订劳动合同{但以工作尽一个月}是否视为已形成劳动合同
如果可以视为劳动合同,那么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 约定每天工作12小时,实际每天工作12.5小时,{未支付超时的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2}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下班,是否视为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 {3} 用人单位招工时,讲可以提供通勤车接送,可是每天上班要提前1.5小时上车,下班要延后1.5小时上车,有时
法院判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一直不签,是否一直要支付双倍工资?
当事人1996年到用人单位上班至今,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后来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与当事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至今仍在上班,但判决一直没有执行。请问,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多久的双倍工资? 请列举法律依据,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二款,还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