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在交易过户时,遇到买房以比合同约定过户日期提前了1个多月为理由,要走了我2个月的房租钱。(我买的新房急着贷款,需要这套过户完成才好贷款) 这造成了我对买方有着极大的不满。 所以,目前我想在交房前,在不违反上海房产交易合同的前提下,将所以能拆走的都拆走,不能拆了卖破烂也不留给上家。 请问,除了空调、电视、冰箱、家具这类肯定可以带走的部分,类似油烟机、灶具、热水器我可以拆了带走吗? 提前谢谢各位律师的宝贵意见。
我有一套商品房将要出售,想要咨询: 1.卖方应缴纳哪些相关税费? 2.现在听朋友说5年后再卖可以免去部份费用,不理解“5年后”是从何时开始起算? 我的情况大致如下: 我当时买房所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写土地使用年限自 2004年11月9日 至 2054年11月9日 但实际上房子是2006年所建...2007年购买...2008年
外贸业务员离职后带走客户,并与原公司客户达成交易,公司是否可以追究业务员法律责任?要掌握哪些证据才可
外贸业务员与原来公司有签合同,合同写明要对客户资料保密,业务员离职后带走客户,并与原公司客户大成交易是否违法?公司并没有与业务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竟业限制条款。
上海二手房交易 ,上家延迟半年才能迁出户口 ,怎样约束房主?房主学区是否使用过
上海二手房交易 ,上家延迟半年才能迁出户口 ,怎样约束房主?房主学区是否使用过,怎样查询?
事情是这样:事件归属于上海二手房交易纠纷。 详细情况:我在今年5五月初签订合约购买了二手房一套。当初
事情是这样:事件归属于上海二手房交易纠纷。 详细情况:我在今年5五月初签订合约购买了二手房一套。当初合同约定最迟8月30号完成本次购房交易。但是由于我个人是置换购房,以及在申请银行贷款时由于个人正信问题被银行拒贷一次,导致在9月15号左右才把二手房交易的购房流程走完,贷款审批通过,可以进行房屋过户.
上海昨天28号出了限购新政,二手房合同如果上家违约,下家可以不接受违约
上海昨天28号出了限购新政,二手房合同如果上家违约,下家可以不接受违约,通过诉讼从法律上要求此房必须进行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