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单位因经营问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赔偿金该如何支付?
本人2005年11月入职,签定了保密协议,08年开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最近一次劳动合同续签到期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合同上写的工资是基本工资800元。其实固定工资就是4500,后因为颁布了新的劳动法,人力资源部就把我们员工的月工资的改成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每月到手工资还是4500元。因部门效益不好,公司打算
因公司提前撤柜,所以无法安排工作,要和我们签退工合同,想问下签好退工合同后因公司东西遗失等问题,我们是否还应该要赔偿
关于用工单位对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以及生活规范问题进行罚款是否合法
单位规定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否为违章操作均进行罚款 申报工商之后实际医疗费为300,但罚款却有500 这是否合法 还有就是单位规定走路必须排队,无论在车间还是在厂区,且在实习期间有过案例,3位同事因为走路没有排队每人被罚款100元 在单位食堂用餐如果出现过度浪费现象则罚款500元 请问以上
你好,我是广西横县一名乡镇卫生院的护士,我本来就是农业户口的,前两年入编了,但是户口一直是农业户口。我老公也是没有正式工作的。我们已经有一个五岁的女儿了,现在我们想再要一个孩子,我们已经在计生站那里领得准生证了。但是,我的单位领导说,如果我再要一个孩子,就开除我。我很不明白,为什么计生让我生,反而我
本人在用工单位工作将近3年,该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任何保险,本人现在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打算辞职。这种情况我可以不可以起诉该单位?如果起诉的话我能获得什么赔偿? 因为目前还在该单位工作,并且不方便接听电话,希望贵处能以E-mail形式回复我,万分感谢!
我是新疆人,受聘于天津一家韩资化妆品厂家,负责新疆的市场,可是签订合同时厂方让我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缴纳的保险只有养老,只是用我的身份证缴纳,没有社保卡和医疗卡,并且保险缴纳在天津当地,我人在新疆,户口在新疆,我想知道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自身利益
急急急!!!(产假结束后因为宝宝脑部发育问题)想继续请事假,单位暗示不给,希望我主动辞职,但了解到如
医院编制外员工产假期间发现宝宝有脑部疾病问题,已开始治疗。产假即将结束之际,我专门写了一份希望能在产假结束后再申请一年长假申请,把宝宝病情及所面临的困难写清楚,由科长将报告给院领导过目后同意我请假申请,但这个同意只是口头传达并未看到纸质。并说怕影响不好希望是一个个月请事假,当时没多想又着急就同意了,
公司的注册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不一样好多政府单位老是打电话,会出什么问题吗
公司的注册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不一样(两个地点都是一个区的)好多政府单位老是打电话,会出什么问题吗
某某人是A劳务公司派遣都B用工单位的劳务人员,实际用工单位为某某购买了商业保险,某某死亡后,无法得到商业保险,实际用工单位是否应该给予赔偿?应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