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张三给付李四3万元,因张三拒绝履行,李四遂申请执行,法院已将该3万元执行到法院帐户。在此过程中,张三又以另外的案由起诉李四,要求李四给付其3万元,并对法院执行到位的3万元申请了财产保全。因此法院现拒绝将已执行到位的3万元给付李四。 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该执行到位的3万元能否被保全? 我认为,该3万元是张三拖欠李四的钱款,而非李四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且该执行到位的3万元所有权还没有转移给李四,即现还不属于李四的财产。因此保全该3万元好象没有依据。 不知我的理解对否,请大家指教,谢谢!
因借款人担保人到期不还26万借款,现已起诉并保全了担保人的唯一一套房子和借款人的三辆车, 其中两辆上有抵押。起诉后,和担保人又签了一个15日内不还款房子以30万抵顶给债主的协议。这套房子还没办产权,要等到二期工程后一起办,市价35万,110平,担保人的工资已经被保全给别人。 请问:1。法院判还款的话,能够直接执
老师: 我是于2009年12月底购买的汽车,4000多公里时做了首次保养,在9000公里做第二次保养时发现发动机里已经没有机油了,当时4S店的员工就提出过异议,说不应该出现没机油的情况,这次保养加满机油后,叫我再跑跑试试。 又跑了3000公里左右(即12000公里左右)时,由于需跑长途,自己检查了机油,结果发现发动
有一经济纠纷,一审法院已经判决,现在被告已经上诉,原告能否在被告上诉期间,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保全?如果可以,向一审法院的哪个科室申请?非常感谢!!
我和前夫于2008年离婚,在离婚协议上他写明了欠我3万5千元钱,于2010年8月26日之前还清,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归还一分钱,在这期间,他一直在外地发展,他伙同他的家人对我进行隐瞒和欺骗,我根本找他人不到,但是在结婚之前他家人以他的名字在长沙购买了一处房产用于我们结婚,现在我想向法院起诉,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1、我的欠款只
甲将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及房屋一并转让给乙,因甲一直不协助乙办理过户手续,乙想起诉请求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保全该土地,但听说末经土地部门批准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无效,不知是否正确?乙能否请求法院对甲的土地保全?
欠款人全家不知去向,我对他的房产做了调查,一处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抵押银行了,虽然贷款没有还清,不过和别人签了买卖协议。另外处是安置房,他只有购房协议,但是他姐姐现在住了进去,他姐姐说因为他欠她4万,所以这房子优惠点卖给她了,我要看买卖协议,遭到拒绝,请问这两处房产有申请保全的必要吗
欠款人全家不知去向,我对他的房产做了调查,一处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抵押银行了,虽然贷款没有还清,不过和别人签了买卖协议。另外处是安置房,他只有购房协议,但是他姐姐现在住了进去,他姐姐说因为他欠她钱,所以这房子卖给她了,我要看买卖协议,遭到拒绝,请问这两处房产是否都可以申请保全
案件详情:2009年至2010年,杨某在我加油站加油,每次加油后都打有欠条,写的是欠现金,累计有20万,而杨某现有一辆前四后八自卸车辆从事营运,但是这辆车是分期付款的,杨某购车时候由于信用问题,用的王某的身份证和相关手续购买的车辆,但车辆实际上是杨某的,我多次向杨某索要欠款,但分文未付。 我的问题: 1、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