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月27号生的孩子,产假5月份截止后我辞职了,生育津贴一直都在运作,目前单位早已受到国家发放的生育津贴,但是迟迟没有发放,说是算法不对,我想咨询一下算法,最重要是i有没有时间限制,就是多长时间以内发放到个人手中是合法的。?拜托,谢谢了。
我于2011年10月生产,产后申请生育津贴,但是公司在去年9、10两个月没交社保,后来补交了,申请的时候社保局说在系统里这种情况不能发放生育津贴,但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说查看她们的相关条例里面写了这种补交的情况是可以发放津贴的。只是系统里不认,社保局就不给。现在公司也不承担这个责任。 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请问,2012年济南的生育津贴是按什么标准发放呢?去年是按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今年问了公司,公司说是按公司基数发放。我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是3300元,(3300×150)÷30天=16500元;如果按现在的公司基数只有2000元,(2000×150)÷30天=10000元,少6500元。
我是4个月的产假,休假前岗位工资2060元,应发工资2860元。除了工资还有发放的补助25元/天*天数。每月扣除五金可以拿到手3000元的工资。生育津贴的基数为1830元(社保已经转到公司账上),我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可单位说只能按社保的1830元发放,想问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我该如何办?谢谢!
想咨询一下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的,有没有一个严格的公式!我单位是按照员工的标准工资-最低基本工资然后乘以3个月产假月数,这样算是正确的吗
我是上班族,还有一周就要分娩。听说分娩后公司就不给予发放工资了,是这样吗?那生产后我需要做哪儿些工作,该如何办理生育津贴的相关手续?公司该如何发放工资?
女职工非法二胎未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产假是否应当发放全额工资?
公司已经为女职工上保险; 女职工因为非法二胎未能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那么女职工休产假公司是否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产假期间由社保支付了生育津贴,单位每月还支付了基本工资但现在单位要扣回先前支付的基本工资,并且要求产假期间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也要扣缴,这样做合法吗
2年多前休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了产假工资,后公司又办理了生育津贴发放给我。现在公司以“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为由,要求我退回。 请问1.这样做是否合法? 2.公司是否在我不退还的前提下扣除我现在的工资? 3.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否已经过了时效期?
三年前领导批准生育津贴和工资都发放给个人了,现要求退回生育津贴
三年前领导批准生育津贴和工资都发放给个人了,现更换领导要求退回生育津贴,且我已离职并扣我失业缴费手册和半个月工资
社保局发放了生育津贴,企业也发放了产假工资,请问企业可以收回女员工生育津贴吗?
我们公司女员工产假规定三个月,公司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薪水,同时公司给女员工购买了生育保险,社保局发放了5个月的津贴。现在公司要求女员工交回社保局津贴,请问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