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婶子和他第一个丈夫结婚后没有孩子,变得精神失常,有时候会犯病。离婚后又嫁给了我叔叔依然没有孩子,现在她病情有点严重,经常骂过路的人,但是她还能种地,还知道把地里的活干好,还知道做饭,请问这种情况下她的监护人是她爸爸还是我叔叔呢?两个月前我叔叔突然死在家里四天后我们才知道,他是在床上死的,房门和大门都是锁上的,我婶子也不知去向,我叔叔埋葬那天我爸去了我婶子她爸爸家说明情况,可恨的是他们都没来,只让我婶子的哥哥来了,交了2000元的礼钱就不知不觉的走了,我们都没看见人,看了礼单才知道。事过两个月后的今天我婶子突然又回家来了,可能是因为快收玉米了吧,又或者是谁故意安排她现在回来的。我叔叔的死很明显跟她有关系,我爸为了让我叔叔安心上路就没报警,怕化验尸体他看着难过。叔叔死后我们多次去我婶子家找她父母问她回来过没有,他们都说没有,今天突然看到我婶子出现在她自己家时,我爸就又去了她父母家,他父母说他是昨天晚上到家的,她父母还说她父母和她哥哥妹妹都不让她在回我们村,我感觉这明显是瞎话,因为她晚上才回她父母家,而她父母家和她哥哥妹妹家都很远怎么可能同时说不让他我门村的。我感觉里面很多疑点,事情过了这么久不知还能不能报警。警察就算知道是她杀的会不会判刑,如果嫁给我叔叔以后她的监护人还是她父母的话,她父母是不是也有罪?希望您的解答
我姐姐在09年五月份左右被领居辱骂和孔下得了精神病!在案发时多次报警而派出所从未出警后我姐得下精神病派出所才管。在今年三月份离婚户口非农业在乡镇上。在今年十月九号杀死我两个三岁左右女儿,在我姐杀人之前一直在吃药。后派出所让我父母拿钱给我姐治病,还说让我父母做为我姐兼护人,如果不做除非让我父母死。现在我
我们公司最近要搬迁,搬迁地点同属于苏州市吴中区,搬迁后在新公司部分管理岗位不再设置,那么有部分管理人员被公司通知调整工作岗位且降薪的安排,这与和公司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的职务和薪资待遇差别较大,公司说如果不接受新岗位安排又不提出离职,则到期不上班者超三天依旷工三天除名处理,请问如果这样情形自己不提
您好!2012年3月,我(房主)与一对夫妻签订租房合同(2居100平米,为期一年),并注明不得转租、合租。而今天查房时发现,该出租房内居然住了近20人。与我签订合同的人已经无法联系到。现承租人出具合同显示,出租甲方为中介公司。他们签订合同时,中介公司声称有房主的委托书,并出具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在实习期内 公司未能给我准备相应的劳防用品,每天上下班都要人接送穿着别人使用过的劳防用品(外来施工人员用完的)导致身体出现了不舒服的症状想去医院又因刚开通社保要做足2个月才能开通故忍耐至此而且不发放工作服装以至于自己随身衣物糟蹋了2套,此外公司承诺的班车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相应的手
公司在A地注销后,搬迁到B地更改名称,由于路途问题,原在A地上班的人员不能跟随去B地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原在A地工作的员工,是否可以得到公司的补偿? 另,签订两年期限劳动合同和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在相同条件下,得到公司的赔偿一样吗?
公司未提前一个月提示签合同,能否得到双倍工资,而且现在想辞职,公司不放人
2009年3月在某国企工作,签了三年合同,外派到非洲,2012年3月合同到期,公司迟迟未告知我签合同,一直工作到2012年8月,由于我在非洲身体不适再加上回国买房,就请假回国了,现在不想再出国了,想让老总给安排一下国内的工作可是老总说国内不能安排,当初签合同时候还说在国外工作满三年以后给安排国外的工作但是现在也没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有17年多原来也签过合同,自从政府有了规定签过两次固定合同后再签为无固定合同第一次为二年。第二次为三年到13年底到期,2002年给我上的保险。我如果现在辞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或补交2002年以前保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