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要经过教育局招标形势,来确定食堂经营权,当时有三间公司投标,有间公司执照没审起直接取消资格,就剩两间公司,因为局里规定要有三间公司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书没注明),所以当时经过评标小组一致决定,要学校以业主身份参加一份投标,以平均最近值中标,我司经过公平、公正的投标方式,取得中标,当时教育局的评标小组也当场宣布我司中标,当时校方领导也在场,评标负责人说中标单位可以直接跟校方联系关于签合同和经营方案。我方也积极配合学校,上午中标。下午就跟学校联系,学校也开了正式发票(食堂中标保证金20万元)给我司,现在教育局副局长说我司中标是违法的,不算是无效的,说只有两间公司投标,如果是这样,当时你方可以不开标。既然开了错也是你方错,请问我司现在是有效或无效?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
您好,请问:学校食堂承包给个人私营是否需要交税?如果需交,有哪些法律依据?如果必须交税,都有上交哪些类目的税?谢谢!
蒋律师你好: 我校原有一个食堂,承包合同为十年,内容为学校提供食堂六间,其余设备自备。只是在中午为部分学生熥干粮,和教职工的用餐。现在合同已过五年。 但是,目前我校已经新建餐厅一个,并且也有另外一所学校合并至我校,学生已改为全天候住校,并改为一日三餐。 请问蒋律师,现在原食堂的承包合同是
你好,我包食堂部分窗口的,跟食堂老板签订了承诺书,做了三个月,现在不想做了,能退钱给我吗?我刚从网上看到该学校的投标书要求是中标人不得将窗口转租他人经营的
我想在学校食堂承包一个档口,但是现在档口的承包人和学校没有合同(都是内部关系)只有押金收据,他现在想出兑档口,他说他没有正规的合同和我签,只能保证我的正常营运不会被赶走,我想请教,我应该和他签一个什么样的文书,要求具有法律效用,在他违约后能要求他返还我的出兑费用,谢谢(希望提供文书样本)
您好罗远东律师!我是一名学校食堂和小店的承包人,我于2010.8.20 承包学校的食堂和小店,当时我承包价86000元,后期由于学校提前搬迁放假1个月和新校区迟迟不能使用推迟上课1个月,我就和学校达成减免承包费30000元的口头协议,但是没有书面的协议。承包当初我为了预防出现意外情况我只缴纳了56000元,差30000元由结束后在
我现在通过后勤公司承包了一所学校的食堂和小卖部,学校和公司的合同签的是7年,但是今年学校换了校长,新校长说这合用时间太长了,要把以前的合同废除,现在重新签合同,说只签5年,但是我们不愿意,他要是强行改合同,这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