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学校食堂承包
学校食堂承包 学校食堂要经过教育局招标形势,来确定食堂经营权,当时有三间公司投标,有间公司执照没审起直接取消资格,就剩两间公司,因为局里规定要有三间公司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书没注明),所以当时经过评标小组一致决定,要学校以业主身份参加一份投标,以平均最近值中标,我司经过公平、公正的投标方式,取得中标,当时教育局的评标小组也当场宣布我司中标,当时校方领导也在场,评标负责人说中标单位可以直接跟校方联系关于签合同和经营方案。我方也积极配合学校,上午中标。下午就跟学校联系,学校也开了正式发票(食堂中标保证金20万元)给我司,现在教育局副局长说我司中标是违法的,不算是无效的,说只有两间公司投标,如果是这样,当时你方可以不开标。既然开了错也是你方错,请问我司现在是有效或无效?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24618……(广东)
提问时间:2012-09-20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