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房改房,几十年的房子了,马上要拆迁了,户主是父亲。前段时间母亲过世,父亲决定趁拆迁换证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我,也就说父亲自己的那部分赠与给我,继承母亲的那部分放弃继承权;但是听说赠与和继承的房子,将来买卖的时候都要缴纳20%的税额,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们在拆迁换证之前办理好了过户,新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将来是否可以不遵循买卖时缴纳20%税金的条款?
2、如果方法1行不通的话,那么我接受继承及赠与五年后且我名下没有其他房屋的情况下再买卖这个房子,是否就可以不缴纳20%的税金?
3、我接受继承及赠与五年后且我名下没有其他房屋的情况下再买卖这个房子,与我现在跟父亲之间以买卖形式得到这个房子,哪个更划算些呢?谢谢!!
我是独生子女,父亲这边爷爷奶奶早已过世,没有其他继承人了;母亲这边还有外婆健在,外婆也愿意将她继承的部分给我,现在也是在为是放弃继承权,还是以买卖的形式给我更划算而纠结。
您好! 请教一下 我看好一套二手房, 该房主A是07年以继承方式获得的户名(房子是97年的原来房主07年过世了,随后她的女儿A继承的该房) 请问您,这种方式产权时间是不是就不算97年的了,而是变成07年了,,这样只满了2年, 我需要支付更多的税费 谢谢您百忙中回复.
2010年二月,房产赠与 过户哪个更划算?房子是已购公房,两人关系是母子,地点是南昌。 100平方米的要花多少钱?
老人想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想问一问,用哪种方式过户,交的费用最低,越具体越好。谢谢!
农村房产在1997年兄弟间分家所得,当时天色太晚了,未写协议,只给了房本(父亲名),现房屋已与2010年翻新,我想写个字据,此时兄弟再婚不想写了,父母年事已高,却很硬朗,房证又不能过户,请问:我该怎办才合法?
我家有个房,房屋性质是房改房(优惠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现在的房产有四个共有人,各占房产的11/16,2/16,,2/16,1/16,现在占11/16,2/16,,2/16的这三个人想把他们的产权曾与或买卖给不是共有人的其他家里人,不知道可不可以,需要怎么办理合适呢?听说房改房是不可以买卖或赠与的???
母亲离世父亲健在由儿子赡养,有兄妹两人。母亲过世后留有两套住房户名皆为父亲,其中一套最大的住房已过户给女儿。父亲又买了一套门面房户名也是他本人的。 儿子把剩下的一套住房和门面房过户到自己名下,请问: 1.赠与,买卖,继承三种,房子过户给子女那种方式过户简单又省钱? 2.父亲过户房产给儿子是否需要女儿同意?
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是办理买卖过户、赠与还是准备继承? 外公的老房子拆迁还建,拆迁补偿款已经补了(补给谁不知道,反正我家没拿一分钱)。另外还给了一个还建房购买名额。后来外公主动要求跟我们家住,所以购买还建房的名额就给了我(就是我给房款,但是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舅伯和姨妈、小姨们都没有提出异议)。购买还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