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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是办理买卖过户、赠与还是准备继承?

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是办理买卖过户、赠与还是准备继承? 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是办理买卖过户、赠与还是准备继承?
外公的老房子拆迁还建,拆迁补偿款已经补了(补给谁不知道,反正我家没拿一分钱)。另外还给了一个还建房购买名额。后来外公主动要求跟我们家住,所以购买还建房的名额就给了我(就是我给房款,但是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舅伯和姨妈、小姨们都没有提出异议)。购买还建房的款已经付清,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当初签订拆迁还建时的合同是外公的名。
由于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所以为了避免以后在该房产上的矛盾。
我看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但是还是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PS:房产证现在可以办,但是就是因为有这方面顾虑,所以还没办。)
1. 买卖、赠与还是让外公立遗嘱准备继承,那种能保障我的权益?
2. 这几种方式手续和费用各是多少?
3. 利弊有哪些?
请律师能够给我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wei……(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8-11 08: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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