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雇佣父亲做临工建房,因建筑构架断裂掉落地至脚部粉碎性骨折,户主也为其工人有卖意外保险,事发后来了现场拍了照,但在治疗上户主都不愿先垫钱治疗,在责任化分来说户主也没有尽到在院护理的义务,经协商无果,入院费还是硬是上门要了三千元钱付费,光开刀都要八九千,户主以各种理由,自己先垫病好后拿发票给你去报保险。一想按劳动雇佣关系不由自己出钱治疗。 1》请问律师上续问题户主有那些连带责任。 2》上续情况我们该不该出钱治疗,即使先垫后续会有那些纠纷问题。 3》如打官司诉讼要点有那些 能否帮忙详解分析一下 谢谢谢谢
我是固安镇前西丈的村民 村里在原小学校址建老年活动中心 为了扩大占地面积 强行占用我的宅基地 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我不让施工 就打我 以致两人轻伤 我现在以出院 另一个还 在北京住院
当事人A和B是亲姐俩,F为两人的父亲,A和B发生纠纷打了起来,F拦着B,使得A用剪子将B的脸部划伤,血肉模糊,创伤面较大,紧挨在眼部,包括少量眼窝处,到医院共缝了12针,医生说会留下疤痕,没有报警,A的儿子是当地警察,没有书面协议,没有起诉,作为B方,该怎么办?B有没有必要住院?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但B方经济条件有
对一医疗纠纷按我以违约侵权、人身伤害案由立案是否可以并案审理?
法院说根据合同法122条只能选择一个案由审理,因二者是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医院未尽人身保障义务,如何分得开,是否有并案审理的法律依据?
对一医疗纠纷按我以违约侵权、人身伤害案由立案是否可以并案审理?
法院说根据合同法122条只能选择一个案由审理,因二者是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医院未尽人身保障义务,如何分得开,是否有并案审理的法律依据?
冯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跟我朋友去公园玩.朋友提出摔跤~~结果朋友把我摔的锁骨粉碎性骨折~然后他送我去医院做了锁骨手术.他找的熟人医院.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心想能把病看好就行~结果现在手术后5个多月了.骨头没愈合.去那个医院说再等几个月~然后我自己去了两个大医院.诊断结果都是不愈合~需要重新手术~还得植骨.但是朋友
24日 晚 本人骑电动车正常行驶 这时有一辆机动车 将我抹倒 我起身后看了他一眼 随后就骑车离开了 谁知他开车 追我 大约300米后 他将车停下 我也将车停下 他下车后把我推倒在地 我站起后 他用手电筒攻击我头部 手电筒上面的硬物 将我头部 扎了2个眼 血就留下来了 这时报警 警方来后我去到医院治疗 诊断为 脑震荡 还有 皮外伤
2012年7月17日我和往常一样帮岳父忙,这一天岳父家需要我去帮他拖稻草,于是我开着我的电动单轮车(俗称麻木)去他家,在拖稻草的时候经过一池塘旁一户人家的门口处(池塘旁做了一栋房子),遇到了那家的屋主,他以此处是他家地为由不让我经过,我认为这是无理取闹,于是和他发生了口角,在这个过程中我不幸被他把头打破,
2011年12月2日,在上海地铁下班高峰期,与一名女子发生了点小争执,因受不了对方的喋喋不休的辱骂,在出闸口后本人追上去找她理论,由于对方往前走,本人从后面追的过程中,由于惯性对方摔倒,对方立马爬起来跟本人继续争执起来,本人当时认为只是小事一桩,所以离开了。后得知,拨打110做了单方面的口供,并去医院做了验伤
我是一名男同性恋,今年2月份在网上结识了小李,他是一名MB(同性卖淫者)经过交谈以200元价格达成共识进行性交易,当晚家中一段时间家里没人,约会地点在家中,交易未完成,其父亲及继母,敲门闯入,声称寻找儿子,并对我进行了殴打伤害致使面部多处青紫淤肿,事情比较紧急,小李的继母见情势不妙报警,警察随后赶到,询问
我和单位领导发生争执他动手打了我 我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在事情协调的过程中我老公问他打我没有 他否认了 我老公冲动打了他 后来我觉得小腹有点疼 要求甲带我去医院做检查 甲也提出了他要做CT检查及抽血化验 我们同意了甲的一切要求 我要求做CT 可是孕妇又不能做CT 甲方也没有任何承诺 我想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