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前后四次在某色情网站上传淫秽视频种子,因为种子是合集,可能包含总共100部左右的视频。现在很后悔,如何避免刑事处罚
某博客本身不存在淫秽图片及视频, 但博客提供第三方网站的下载链接, 链接内容为存有淫秽图片的压缩包文件夹(表面无公开宣称为淫秽内容), 博客本身表明其链接内容为唯美女性图片,但无暗示其为淫秽图片 请问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么,如果被举报或者公诉,易于收集证据及辩护么
您好: 我因2009年在某色情网站上传了一些淫秽图片,于2012年5月26号晚上被公安机关传唤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罚款,但是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却把我新买的电脑当作作案工具进行了收缴。 我的新电脑是在3个月之前买的,宽带也是3个月之前安装的。 我曾用这台电脑浏览过该网站,但并未上传和发布任何淫秽信息,请问执法人
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2011年时他不小心在某色情网站下载并传播了一个BT种子,那个网站在他被抓到之后才听说是公安重点监察的网站,估计今年那个网站的服务器被公安获取了,我朋友的IP地址可能没消掉被公安查出来了,与前几天在寝室被抓获,后经他们学校的老师保释才得以出来,我朋友不经常登那个网
之前在一个工作室工作,不知道老板是做色情网站的。后来发现后辞职了,但由于好奇在家打开了该站的后台被网监请回去调查,做了笔录,现在电脑被扣留了,请问这事情严重吗?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第四条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标准根据所链接的淫秽电子信息的种类计算。发了七本,是按总浏览量算,还是单浏览量?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第四条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标准根据所链接的淫秽电子信息的种类计算。发了七本,是按总浏览量算,还是单浏览量?是2010年和2011年分别发布的,这个网站不是注册会员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