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农电工在单位工作十几年,填合同填了2回,一回三年。合同没到期就让我们该填钟点合同这样和理吗。原先我们填的是全日制合同。也没有文件
你好!我母亲是工作十年了的清洁工,现今被解除了劳动合约,并没有给什么答复与赔偿,在向其原单位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时,她单位却以其该工作是非全日制劳动给予了拒绝.请问该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的那些规定?
我是鹿泉的,我们那里也正在改签,整个石家庄市17个县市都在改。请各位律师帮帮我们这个弱势群体。谢谢! 2000年我们农电工被供电部门统一管理,2007年签了一年全日制合同,2008年有续签了三年,今年底到期。但现在供电部门逼着我们“自愿”解除原合同,改签非全日制合同,请问这合法吗?我们怎么维权?
最近,我市部分已辞退农电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这些农电工主要分两部分,一是1999年前原乡电管站雇用的农村电工。二是2000年左右全市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现行管理模式,将其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供电营业所时由县级供电企业聘用人员。请问专家,这部分农电工是否符合缴纳养老保险范围。 一、农电工基本情况 这部分人19
本人在一民办非企业学校工作,因为学校教学和一般学校不一样,每个老师被分到3个以上不同民办小学中去上英语兴趣班的课,比如说一个学期固定这样跑;每周1。3。5上午是甲学校某班级8点30分上到10点中,然后下午跑乙学校去上某班2点30到4点的课。周2又是丙学校下午3点到3点40的课。每个老师平均每周15节课左右,但是平均每日
96年12月份开始,我在一县电力局的派出机构(电管站)上班做会计(临时工待遇),一直到现在。中间经历了农网电力体制改革,电管站改为供电所,2005年给签了一年期的全日制劳动合同,2006又给签了一年期的全日制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给签了三年期的全日制农电工劳动合同(全部的正式工和临时工都签订的是三年)
律师你好! 我是江苏靖江的,于2010年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固定期限为:2010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内部的其中条款:1、甲方承诺每月26日为发薪日。2、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大病补助四项保险。但到目前(2010.10.11)一直以公司经济紧张为由没有履行上述的2项条款。
现在电力局要农电工缴纳1999年统管以后的养老保险 每年2980元左右 岁数小的可以从2010年开始缴纳 2010年以前每年补给500元 企业这样做是不是合法
工厂行业有一种叫售后服务的工作职位,一份工作时间比较清闲,我想在找一份,可是两家又都要签合同,这样可以么,有什么影响。如何去处理。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