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建筑工地工人,工资150元每日,在一次搬运建筑材料中脚裸骨折。受伤过程是,负责运送瓷砖的公司,将材料运到工地,本应材料供应负责搬运,但是在这次没有搬运工跟随,经协商由项目部找人搬运,我便是其中之一,在卸货过程中,瓷砖突然倒塌,将我的脚裸处砸骨折,现在在医院就医,想了解一些关于工伤的补偿问题。
我爸爸在工地上干活做了两个月左右,因拆模板从三楼摔下来,脚造成九级残伤,因对方说没有合同关系,不肯陪钱,因为是木工包头叫去的,因为他不是公司员工。所以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能赔尝多少。谁能说说,我该怎么办
您好,在工地上,别人动手打我的情况下,他抱着我俩人同时倒地,他的手伤了,我给他付了7000元的医药费,他还跟我要15000的误工费,我有责任给吗/而且公司里还要罚我款,如果我起诉能赢吗,/谢谢
看到网上说评定伤残等级之前的护理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或者按照人身损害的护理标准支付;定残后的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
母亲上班突然摔倒,经医院急救为脑内出血,手术无效后死亡。应该如何处理后续工作?是否属于工伤?还是劳动争议? 是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但是是50岁以上了
父亲在一建筑工地上班受伤,目前在做工伤认定当中,现在公司想私了想让我们撤诉,也是避免政府的罚款和不良的记录,如果在工伤认定下来后,再伤残鉴定再赔偿,这个建筑公司将在我们走工伤的那个环节面临着政府的罚款,我们好在这之前有个取舍,若是赔偿满意就私了不满意就继续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