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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护理费咨询

工伤护理费咨询 看到网上说评定伤残等级之前的护理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或者按照人身损害的护理标准支付;定残后的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请问评定伤残等级之前的护理费用上海市实际是如何规定?实际是如何操作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cyl……(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2-09-1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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