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我借董某人民币5万元整,有借条,并盖有公章。2012年董某因为经济问题被抓,目前未宣判。董某是XX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是家股份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集团总公司占75%的股份(认缴出资总额7500万),该公司占25%的股份(认缴出资总额2500万)。但集团公司实缴出资额仅为3000万,辽宁公司实缴出资额2000万。去年经营不善,欠下巨款,公司名存实亡。请问,这起案件能否将集团总公司列为第三人被承担连带责任,我的欠款向集团共公司要。
和别人合伙开了家店,一直是由他来经营的。 由于经营不善,他也不想继续做了,我就同他达成协议,接受他全部的合伙份额,把店拿过来自己经营。 但我不愿意将他经营时欠下的债务一起接过来,请问,能否在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中注明,虽然现在店铺归我,但转让前的债务,仍然属于他?
对方欠我2万,有借条。一直拖着不还。我把他和他对象一起起诉了。法院通知了对方,对方要求先和我协调解决,但我知道他们肯定不还。男方欠我钱,他没有工作和收入,没有财产。女方有工作收入。如果他们不还,法院会执行他们什么?如果在这期间他俩离婚怎么办?
至今我了解我公公欠亲戚12万,欠外人10万、10万、5万,具体不是很清楚,这些均属于我公公的个人债务,但他没有收入,无法偿还,这些债务应该如何清还?一旦公公和婆婆离婚,债务问题怎么办?我婆婆需要承担多少? 前提是,我和老公、婆婆已为其清还之前的10万。今后亲戚处的12万,我和老公还有婆婆准备承担清还的责任。
2011年9月我借给我表姐夫(实际:2011年7月已经与我表姐办了离婚,但我完全不知情。)21万,用于他公司项目周转,并签订了借款协议,以他公司名义,他签的字(他是法人),约定借款周期是1年,到2012年9月15日到期,但是目前他由于其他经济纠纷,已经被经侦逮捕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挽回我的损失。
夫妻关系期间,双方办理贷款成功后,一方想要声明如果离婚,另一方无需对此债务负责,该怎么做?谢谢 如果甲乙方协议此债务仅甲方进行偿还、乙方无需偿还的情况下,如遇离婚,乙方承担连带偿还义务之后,乙方能否就此协议找甲方偿还
购买了在建的回迁房,现房子未建好,卖主因其他债务问题消失,怎么办?
2011年购买了在建的回迁房,当时只是通过中介拟定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协议,我方交了26万的房款(总房款为40万),卖主还提供了真实的拆迁协议,房票,并在乡镇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双方并未去房产局进行备案(因为回迁房无法备案), 现在(2012年)回迁房还没有建好,卖主因其他债务问题消失,卖主的债主将卖主起诉,
别人欠我一万块钱,打了欠条,但考虑他的经济状况就同意了他分期还款,每月还款500元,在每月十号之前还款,但约定时间到了,并已逾期两个月,一直没有还款,打电话催了好多次,对方已明确说了不还,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