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机加工公司上班,因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一个月,还与老板约定平时加班12元一个小时周末加班16元一个小时,但是我在未满一个月内找用人单位辞工,可是那老板以我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叫我马上走人还说试用期没用工资给我,在那里没有发放工作证,只有一个指纹打卡的,我要请教一下怎么解决?
我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为两个月,那么如果我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30天书面申报呢?听说新的劳动法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跟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了,如果我提出了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么?如果我不提前30天书面申报的话我要不要赔偿损失或者毁约金? 那么如果超过试用期就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
单位上班 当时说好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工资800试用期快到3个月了 用人单位说还不到胜任的资格不能转正我提出了离职申请 用人单位说不能走 要提前一个月申请 而且她人在外地 要等她回来才能处理 我认为做了3个个月 如果不能胜任就离职 用人单位这是在拖延时间 而且一直布置任务量
我有个亲戚,在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今年5月份,在修车时不慎将手臂骨折(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骨折虽已治好,但手臂神经受损,现在还有2根手指没有知觉,医院检查后还需要继续手术治疗。受伤3个多月以来,汽车修理厂虽表示可以继续治疗(员工都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明确表示我的亲戚负有主要责任,厂里不发工资
1在试用期内,公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必须的吗? 2如果不是在月初入职,例如在15号入职,当月的社保如何计算? 3,公司解释说试用期的保险是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的,但是试用期我只拿到正常工资的80%的钱,并没有额外支付保险的金额。公司解释说保险包含在这80%的工资里,请问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公司是不是违反法律了?
我和单位在2009年9月签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但在2011年6月的时候,因单位把公司以租赁的方式转让给别人经营(法人还是我单位的领导),因接管的一方不用原有的工作人员,所以我也相当于下岗了,但单位没有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一直在为单位处理转让之前的一些债务问题,所以单位也一直给我报销话费,可是2011年6月至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做东西太慢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吗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做东西太慢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吗?用人单位又不愿意出示解雇通知书咋办?
不能忍受领导辱骂被开除,工资押金和在单位丢失的个人财务怎么办?单位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我是单位一个负责专项工作的班长,因为安排工作期间领导喝酒后辱骂被开除,我该辞职还是等开除通知?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了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必须执行
我试用期是到8月15日到期 我在8月6日向用人单位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到现在还没有答复 并且现在住宿的押金也不给退理 用人单位说是一个月后一起办理 但是我家是外地的来回一趟要2天 光辞职手续3天都办理不下来 问题补充: 用人单位一直强调说是程序 他这个程序有合法性吗 都下班了吗? 我急求啊!
我在试用期内提前两天辞职的,单位领导当时说是半个月内把工资给打到我卡上,到现在一个月了还没有给。我给他打电话他却说让我再等一个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