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地震之后,原先的住房就成了危房,由于整栋楼房只有我一家人是私产(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齐全),所以政府当时分配安置房的时候,我们就只上交了房产证,换取了一套公产房子。当时房管所给我们说的是,等今后开发商用地的时候,再协商土地的问题。现在政府把原先的地全部卖给了开发商进行修建(包括我的私有土地)开发商并没有和我们协商也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现在地基都已经修好了。请问这种行为属于侵权吗?如果侵权,我可以要求开发商这么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备注:原先房屋的《国家土地使用证》还在我手上。
我家在87年买了房子(父亲在世时,现已过世),当时答应房前土地全部卖给我们(有中间人),可是协议没这么写,怕卖家影响不好,土地卖多了,我们种了20年后,他们想要回房前土地使用权,说协议说没卖给我们,只是暂时肿着,房前土地使用证是2000年办理的,使用权是我们的,现在他们说我们存在欺骗行为,说办理土地使用证没
1983年我们家共分得土地21.5亩,1989年因我姐姐嫁人迁走户口,村干部强行将我家的3.5亩地占为己有,理由是我姐转成非农业户口了。值得强调的是:从1983年至今,虽然1998年进行了二次土地承包,但是我们村地还是按照1983年的没有重新分;只是重新发了承包合同,我的3.5亩地就堂而皇之的写在了他们的合同上。现在我已准备好了
我们是西宁市八一西路50号农副小区的住户,我们在04年从农副公司购商品房,当时小区有前后两院,现在农副公司将后院砌墙围起来,擅自由公司自己使用,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如不合法我们应该向政府哪个部门投诉解决?谢谢
我们是西宁市八一西路50号农副小区的住户,我们在04年从农副公司购商品房,当时小区有前后两院,现在农副公司将后院砌墙围起来,擅自由公司自己使用,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如不合法我们应该向政府哪个部门投诉解决?谢谢
因为当时读职业校把户口迁移到学校,但是学校没有分配工作,现在我们老家合川房子和土地都占了,户口5年前拿回当地居委会,现在不给安置,只有爸爸妈妈有60个平方,我结婚了,娃儿的户口也在我们居委会的,他只赔偿我30个平方 难道娃儿和我老公都没有吗 人头费没有了 我的那30个平方还是15*15政策 请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
您好,我于2004年向村委承包土地5亩用于经营,承包时该土地性质是农业用地,所有权是村集体所有。签订合同时有以下原文内容: *备注:甲方是村委,乙方是我方。 1、租赁期内,国家规定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用租赁地变更为非农用地时,应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妥有关手续,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内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了解2006年成都市青白江区土地征用搬迁赔偿问题,如果政府未履行相关的赔偿事宜我们该怎么办,该找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在19年前,第二次分田到户时,在本村买了一处原生产队的仓库,后因为想在别处建新房,钱不够,所以把仓库拆除了,还剩地基没胡拆完。试问我对这块地现在有哪些权力。 现有有一个户口40年前已经迁走的原本村人,现在是南昌市户口,想占有这块地,他有一份在第一次土改时发的土地证,我问过一些人,那时每家都发了土地证,
我是安徽一煤矿塌陷区居民,由于土地塌陷不能耕种,矿上每年每亩赔偿1500元,请问这赔偿款如何分配?是按土地承包合同还是按现有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