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6万元急用,签订借款合同,以其名下一套目前市值45万元的(尚余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约5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约定3年还清,年利率10%单利,是否可以?需不需要公证?或者是不是必须要到房产交易所做抵押登记才有效?此行为如何更好的避免风险?
本人为出借方,朋友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也需要去房产交易所做抵押登记吗?
抵押房屋贷款买的房子能不能再来做担保借款?借相当于30%首付款金额,可以的话得办什么手续来保障权利? 不是向银行借款,跟个人。我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房产证手里也没有,用什么手续办理抵押?对方说有有效抵押可以借款。因为房子值 100万,银行贷款 50万,我想借 30万。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还能抵押给别人吗?
甲方借给乙方钱,乙方用房屋做抵押,如何签订协议,具体的纸张和格式是什么,是否需要丙方公正,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债务人用房屋做抵押已登记,借款几十万,到期未还,一直拖,虽然有约定借款期限届满按银行同期利率3倍支付利息,但是一直拖着不是办法,我想借款拿回钱,走诉讼程序,要去债务人住所地起诉,还是可以直接申请个支付令
借款 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经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币------万元整( ¥: ) 二,借款月利率-------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即刻还款。 四,所借款项附有借据及借款所需材料 五,乙方
原合同是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现在追加借款金额,补充合同中约定“以原抵押物剩余价值担保”,是否需要到房管局变更“权利价值”的数额?追加的借款金额能不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本单位一客户因资金周转紧张,向我公司申请以房产证作抵押方式,向公司借用资金250万元做为货款周转,抵押期限为两年。 1、请问企业作为出借人借款给个体户(公司打算无息借贷)属于非法借贷吗?之前公司也有以赊销方式让客户取走货物的情况,上面所说非法借贷是因为破坏了金融秩序,但赊销的性质和企业借款给个人的性质不
最近我买房,通过中介和卖主商定好商品房的价格是40万元,其余费用自付,而卖主的这间房子要到明年(即2013年)3月底购买年限才满5年,为了帮助卖主少交营业税,所以我们约定明年(即2013年)3月底再办房子过户手续。但是由于卖主今年10月份要买房,需要交首付,急需用钱,所以他要求我今年10月份就把40万元给他,但是这对
现在我有个朋友要想我借款50万,他有一厂房06年评估为116万,他已向银行抵押贷款43万,他现在要把厂房房产证押给我借款并写一份协议给我,可以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