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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个人借款行为能不能以房屋部分产权做抵押?

个人借款行为能不能以房屋部分产权做抵押? 朋友借款6万元急用,签订借款合同,以其名下一套目前市值45万元的(尚余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约5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约定3年还清,年利率10%单利,是否可以?需不需要公证?或者是不是必须要到房产交易所做抵押登记才有效?此行为如何更好的避免风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qzc@……(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9-04 17: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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