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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加的借款金额能不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加的借款金额能不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原合同是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现在追加借款金额,补充合同中约定“以原抵押物剩余价值担保”,是否需要到房管局变更“权利价值”的数额?追加的借款金额能不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da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19 23:3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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