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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加的借款金额能不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加的借款金额能不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原合同是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现在追加借款金额,补充合同中约定“以原抵押物剩余价值担保”,是否需要到房管局变更“权利价值”的数额?追加的借款金额能不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inda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19 23:35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2-03-20 16:19
不可以,建议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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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2-03-20 21:12
能享受到原合同抵押登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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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0 21:16
建议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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