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法律工作者:
父亲将再婚后的房产(与我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我,并和我到公证处签了协议,请问是否有效?
感谢各位律师。
父亲再婚,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为避免以后阿姨继承房产,请问如何做最有效,保证子女能继承财产???
父亲名下有2处房产(一处已经有房产证、另外一处还没拿到房产证),父亲刚与阿姨领了结婚证。如何才能保证阿姨不继承父亲的房产?请问: 1.补办婚前财产证明有效吗? 2.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办? 3.如果父亲和阿姨双方有协议,必须要去公证才能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我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双方各自买了单位的房改房,并且进行了公证各自名下的房产归各自所有,但父亲由于年事已高又把公证过的房子卖了(因在四楼),从新买了一套二楼的房子没有从新公证,就此双方写了一份房产归属约定,将来一方过世后自己名下的房产归自己的子女继承,另一方放弃继承,有双方父母的签字,还有双方的子女代表
我现在住的房,户主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我和父亲是一个户,明年孩子要上学了,关系到学区的问题,可我们市现在停办过户,去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父亲的单位上进行回迁,父亲将房子给我住,一直未办过户手续,去世前只是自己写了个遗嘱说将房子留给我,但是也没有公证,就是家里母亲和姐姐、哥哥都承认,这样的遗嘱法律有效吗?这样的话,我要办过户怎么办啊?
几年前公公、婆婆和老公为了能解决住房问题且相互有个照顾,也为了户口能三人一同迁入本市,共同购得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是三人的名字,现房子还在按揭还款中),购房的首付款有中4万是老人筹得的,其余首付款是老公的,余下的欠款由老公向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是老公每月银行帐户上支付,之后的房子装修款也是老公支付
男方: 先生 乙方: 女士 双方均属独立自然人,完全具备民事活动能力,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合约没有违背公民基本权利下而订定的,本意唯对婚姻爱情的未来表明态度作出承诺.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和平共同协定,甲方支付福泰花苑楼
2006年我父亲与我签订了一份农村房屋赠与协议,我叔叔作为证人也签字了,协议中要求我五年后才能过户,现在满五年了,但是我们当地的房产部门要求必须有土地证才能更名,但是现在没有土地证,就无法更名了。现在我父亲有权利撤销赠与协议么?
你好,我和丈夫结婚近十年,最近发现他有外遇,我要求离婚,但他不愿意,求我给他机会,但我不知道能不能再信他,我写了一份协议让他签字,大致内容就是如果以后再发生这种事他就净身出户,孩子归我姓,他也同意了,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孩子哺乳期),现孩子4岁了,女方想再婚,我们协议抚养权变更给我(男方),并在变更协议上双方签了字,且我同意女方不付抚养费。但我要求公证,女方说不用公证也有法律效力。请问,是这样吗?不公证同样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