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芬、胡兰萍诉胡思金析产、法定继承一案,被告在一审中承认自己保管着死者(其父亲)生前的三张存折,分别是xx信用社3000元、xx农业银行30000元、xx邮政储蓄银行12000元,共计45000元。由于一审法院违法法定程序,依职权在银行调查取证中没有查出其他仍然由被告保管的存折(存款),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做出一
以违反程序发回重审的案件,已在原一审中出过庭的证人还要再出庭吗
民事案件中,以违反程序发回重审的案件,已在原一审中出过庭的证人还要再出庭吗 证人不出庭的话会有不利后果吗?能不能用书面的证言代替?谢谢
再审发回重审案,原审法院开庭审判后,撤销再审程序不作判决,合法吗?
我的一个朋友不服已生效的刑事判决提起申诉,法院决定再审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又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据此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后,没有作出新的判决,而是以“撤销再审程序”的《决定书》结案。请各位发表高见:1、开庭审判后撤销审判程序而不作判决合法吗?2、不作判决是否表明
老公因病去世,自书遗嘱一份。 遗嘱内容: 1、****系本人与妻子共同财产,我的一半产权归小儿子。 2、***住房,其产权归小儿子所有,其产权证暂由奶奶保管,奶奶视身体情况,房产证及时交监护人 3、本人故去后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归妻子。 4、个人剩余存款,归妻子。 5、本人在***房屋产权归大儿子,再无
劳动纠纷案件,劳动仲裁劳动者败诉,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上诉一审法院,一审法院胜诉,用人单位为了拖延时间恶意上诉,劳动者也随之上诉但还没交诉讼费。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也上诉,主动打电话给劳动者说愿意按一审法院的判决的金额支付给劳动者,但又迟迟不履行支付行为,说要经过老板审批才愿意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怀疑
二审法院就有审理和判决的权力,而且要比一审法院正规和公正,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还浪费诉讼时间增加诉讼方诉讼成本。重审后双方还可以上诉,这又增加了有些人滥用这个上诉权搞恶意上诉拖延时间。
我又一个案子在县级法院审理的,是中院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日期是去年三月,开庭是在去年十一月初,一直到现在也给出判决,请问这种情况我直接到高院投诉或信访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