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们是双流县出租车经营权挂靠公司的业主,准备退出现有挂靠公司成立独立自主新公司。 在2010年5月双流出管所宣布双流县出租车改革即出租车必须公司化管理,经营权交到公司由公司发包,每月前每个经营权主向公司缴纳5000元月底公司向经营权主发放盈利3500元,驾驶员统一由公司安排,即使经营权主夫妻二人驾驶都要按此执行只有优先。公司化管理就是明取豪夺1500元。合同终止日期是2012.12.31但是在2012.8.27有公司宣布公司已经转让(均在买卖公司得到证实),公司买方要求经营权主购买自己的股份,每股15万元这是非常明显的商业欺诈大欺小的手法,股份实际拥有者是我们自己。况且这是公共资源,转眼就变成私利了。退出现有挂靠公司重新组建新公司是我们唯一的出路。请问有哪些适用法律条款和运作途径谢谢
我今年4月份买了一部价值19万的出租车(车身连同车牌,出租车车牌是永久性使用的,车身随着报废年限的限制,只要更换新车,就可以继续使用旧牌)。因为车是二手的,所以车牌使用费是16万,而车身价值3万。 目前出租车经营权是在我手里,19万购买的车,在社会形式下,我是属于永久性可以经营的,而且出租车公司也口头承诺
三门峡义马更换出租车时要求每车交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 每年6000元 8年48000元 并且一次性交清 经过调查全国好多城市都已经取笑了 我们这里还让交 这合理吗
河南罗山全国出名贫困县,人口70万,县城人口不足十万,已有出租车160辆,并且每台出驻车每月向县里缴城市经营权费500元,自04年至今已缴3万到5万之多不等。而县里最近表示要放开出租车经营市场【罗山县下属19个乡镇】,不分城乡可换新车重事县城内营运。我们请问律师:1.县里收经营权转让费是否合法?2.县里放开出租车市场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当地运管部门要求,我们个人手续的出租车更新必须挂靠出租公司,国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吗? 谢谢
我这边是一个注册资本30万的有限公司,股东有3人,其中一个股东去年自己开了家酒吧,请问如果他的酒吧存在什么问题,比如如果做了违法行为,会不会殃及到我们三人合作的公司。
出租汽车公司向挂靠的出租车收取管理费的,是否缴纳营业税?是根据哪条规定的呢?
就你们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根据哪条规定的呢?急!!谢谢!!! 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运输劳务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即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被挂靠方(即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不再缴纳;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我们是个体出租车经营业主。由于运管部门的干预,要我们挂靠到客运公司进行规模化管理,并将《行驶证》《运输证》过户到挂靠公司。于是,我们跟挂靠公司签订了《挂靠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原则阐明:“该车的所有权、经营权及该车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均属乙方(既原个体出租车经营业主)所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及法律法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