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出租车经营权退出现有挂靠公司重新组建新公司
出租车经营权退出现有挂靠公司重新组建新公司 律师好:我们是双流县出租车经营权挂靠公司的业主,准备退出现有挂靠公司成立独立自主新公司。
在2010年5月双流出管所宣布双流县出租车改革即出租车必须公司化管理,经营权交到公司由公司发包,每月前每个经营权主向公司缴纳5000元月底公司向经营权主发放盈利3500元,驾驶员统一由公司安排,即使经营权主夫妻二人驾驶都要按此执行只有优先。公司化管理就是明取豪夺1500元。合同终止日期是2012.12.31但是在2012.8.27有公司宣布公司已经转让(均在买卖公司得到证实),公司买方要求经营权主购买自己的股份,每股15万元这是非常明显的商业欺诈大欺小的手法,股份实际拥有者是我们自己。况且这是公共资源,转眼就变成私利了。退出现有挂靠公司重新组建新公司是我们唯一的出路。请问有哪些适用法律条款和运作途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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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85598……(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01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