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外地)与某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在2009年1-8月未发过任何工资,后通过劳动仲裁院解除劳动合同和解决工资纠纷,由于单位不提供我的真实工资收入情况,仲裁院也就按个税证明中所载工资仲裁了,在仲裁时,单位也到场的;工资未发期间,一直到10月份单位为我交了社保个人部分,单位在仲裁中未提出社保事项,后来仲裁院判给我1-8月工资约23000元,单位不执行也不申诉,两个月后,我申请了法院执行,在执行时,单位向执行局递交一份1-10月的社保个人部分清单,要求扣除这部分,我不同意扣除,原因是单位没提供员工的真实收入给仲裁院,还有单位9月和10月仍为我交社保,证明仍是单位员工,仍应发工资给我。当地法院现在把社保部分扣留在了法院,法院说要等单位起诉后判了才能按判决给付。请问,如果单位起诉我,单位当地法院能受理和管辖吗?还有单位能否赢得官司?谢谢。
北京 我只想问一下 假如我去劳动仲裁去交证据 我不知道是否证据齐全了,仲裁的人也没有告诉我这些证据不够,所以当天说我证据不足而告终 我当天想申请把 证据 带全还要找个证人过来 但是他们说仲裁完了 你们交证据时 交的不全 晚了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不懂法律的市民 怎么才可以迅速 解决这个事情 (公司法人只说了几句
关于劳动纠纷的案子劳动仲裁的判决与法院的判决会一样吗? 从05年由于单位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买社保,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每天工作5个小时左右),更没有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加班费,所以现在近段时间向地方的劳动仲裁申请要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和补发5年的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费和《劳动合同法》82条
律师你好! 公司在本人试用期8,9,10这3个月期间未交社保且未签劳动合同,口头协商时又拒绝补缴,于是本人一怒之下在12月初写了主动要求不交社保的申请书以准备随时离开公司,但后来得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我这种情况现在(2月)还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能仲裁的话,我可以主张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问,单位的上诉法院可在北京吗?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2008.11.17入职2010.6.2离职 2010.3月交社保 一直未签合同。我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赔偿金。因为我是口头提前15天提出辞职。可以要经济赔偿金吗?辞职理由没有说。在申请书上写的是未签合同。可以吗? 还有就是因为财务没有时间跟我去客户那对账所以我走时有2.9W差异没有对账。当时我催过经理多次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待工期间的工资和社保吗?如果可以的话,有法律依据吗?是根据哪部法律?第几条规定的?谢谢!
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又上诉 ,那这期间判决工资,社保 是否可以要滞纳金
8月我劳动仲裁胜诉后 ,裁决公司赔偿工资6000多,社保1000多,他们不服上诉,现在11月法院又开庭受理,对于案件我想应该可以胜诉。但是原本7月的工资 拖到现在,及时胜诉也是11月发。是否可以要求法官对公司进行要求支付滞纳金,如果可以是否有法规支持,痛恨这些拖欠工资的公司,判决了还上述拖延时间。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