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刚参加工作,是卫生系统工作人员,8.1才正式上班,按理我前三月是试用期。浙江省从去年规定每个进医院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住院医师三年规培。按理我也得参加。最近医院让我们要签个住院医师外出规范化培训学习协议书,要求除三年在外轮转外,还得再和医院签至少10年的合同。三年规培期间,如有违约,要退回医院所承担的培训学习费用及协议学习期间领取的工资等待遇,并交违约金标准:每培训一年交违约金50000。在三年规培完后,如果不去本医院继续10年的服务工作,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标准:50000一年,同时退回培训期间所有工资、奖金及培训费用。 请问,这样的合同合不合法?我所在的医院是一家公立医院。这样的合同有没有违背劳动法?
请问一般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在法律上有默认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单方拒不履行合同,拖过某个期限后,合同是不是就自动作废了?卖方就可以一房二卖了? 卖方单方出拒书面违约声名后,是否有权一房二卖? 如果有,请问这个有效期有多长?
原合同是 从 2005年X月X日 到2010年X月X日 只有年 没有月日 到今年什么时候到期 在今年内发生的事这个合同还有效么
我们在成都华阳买了一套私人开发的房子, 具体内容是房屋状况和分期付款期限。因现在卖方只是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帮我们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以也就没有把尾款清完,想知道这样的合同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在校期间与用工单位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实习合同,在签定半年后我就拿到了毕业证,是不是说从我拿到毕业证开始实习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益了呢?实习合同是不是只对在校学生才有法律效益呀。
公司按年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合同结束日是6月10号,但有一次合同起始日也是6月10,我后来才发现的,这样合同到期后原本应该正好10年工龄的,造成差一天满10年,公司据此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我该如何维权?
我租一商铺,合同地址与房产证上地址不合,而且合同上没有写明详细地址,只是XX街XX号铺,合同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只有一街之隔,合同是二街,房产证是一街,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