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侨眷,89年从伊犁新源县原单位借调到现单位,之前的2年工资,由于原单位无力支付,95年原单位将应收外欠抵给我清收无果。99年原单位“破产成立清算组”因账面上反应的应该付我的与应收“外单位”的往来账,早已在95年抵消,故我申请不了债权,2004年依据破产法第29条“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条款,授清算组委托诉至法院,费用自理,风险自担,胜诉钱到法院付了一半,法院称剩余属破产财产,拒付了,又回过头来叫起诉清算组“法院掌控”,法院滥用破产法条款“牛头不对马嘴”的判我败诉,人大法工委函告改判,其置若罔闻,置之不理,我该咋办?
政府能否认定为划拨地,在破产中这块地的使用权属不属于破产财产?
我单位在1993年经当地政府出面取得了位于县城东的一片土地约80亩,并于当年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无注明是划拨还是转让,只注明使用年限为永久),在1994-1995年我单位先后出资180万元,当时国土局开据的票据上写明征地款,(当时我们这儿的地价大约为每亩3-4万),现在我单位破产,政府要收回这片土地,理由是这块地属
合伙制企业的债权是否属于企业的财产,是否与债务相抵,如果可以相抵,是否法院要等到企业债权实现,才能对股东进行追加债务责任.或者,债权债务相抵后不足部分,由股东承担.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同一人是什么意思?能解释的更清楚些么?
婚前购房合同是一个人,已付清款。婚后领房产证要两个人吗?是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前购房合同是一个人,已付清款。婚后领房产证要两个人吗?是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后领房产证时需要另一方一起去。还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领。
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房,首付是男方家出的,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男女双方一起还贷,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变更名字,可以婚前申请财产公证属于共同财产吗?或者婚前约定可以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现在工作的公司马上要宣布破产,但是在这之前我借给公司一十五万元现金,借条上注明用法人代表的私人财产
我现在工作的公司马上要宣布破产,但是在这之前我借给公司一十五万元现金,借条上注明用法人代表的私人财产进行担保.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吗?起诉后有什么结果?
A男与B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得一子,先已8岁。婚后,夫妻二人共有四套房,房产证上均为B女姓名:一为婚后学区房,60㎡,价值100万;一为B女父亲赠与的拆迁房,120㎡,价约100万;一为B男婚前卖掉自己的房子所买结婚用的新房,150㎡,价值300万;还有一套是婚后买的住房,150㎡,约300万。问:现A男B女面临离婚,这些财产改
您好:请问以下内容能否起诉,在2009年八月孟某向任某借了一比钱, 当时借钱也是凭嘴说了算的,本说2009年,年底还清的,结果没还, 一直拖到2010年5月当面找他还是不还, 结果找他打了张借条,由于孟某没读过书不认识太多字,借条内容如下,----年---月--日向-----借了人民币-------元(大写-------------元)。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