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衣服的,6月18号不小心把手弄伤了,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在中心医院住院,现已出院,但是要定期复查,不能工作,要8月折了石膏才能上班,我跟公司请了病假,公司同意了,但是说工资只给我算到6月30号的,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支付,7月就没有工资,而且6月病假的工资还要等到我8月去上班了才发,请问一下这样合法吗
做了一个月太辛苦不想做了,离职不批,就没有去了,这样有没有权力讨回工资?
我在一家新开的酒店上班,说是开业前培训,其实就是天天在那里替他们搞卫生,比家政还累,工资又低,不想做又不批,就这样走了,请问还能不能要回工资?
我是一工厂的普通工人,因家中父母年老且母亲病重,本人需回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固辞急工回家,可老板要走可以,但是没有工资拿,我觉得不合理,可老板说,我们这里辞急工的都没有工资拿的,我现在不道劳动法上有没有这种规定,所以想资寻一下,请帮帮我,谢谢。
我公司每月按21.75天算,但6月只有21个工作日,我试用期7天,正式14天,我的工资该怎么算呀,公司是按试用期工资/21.75*7+正式工资/21.75*14算的,少了我0.75天,是不是违法行为呢,另外国家有没有明确的计算工资的标准呢?
应聘的时候是应聘的信息文员职位,8号上班,到了月底,公司说要改制,下月开始没有信息文员这职位了,要求文员强制转成业委员。信息员不同意转,那么这段时间公司有没有理由不发工资?
就是说我是今天7月13日来到一企业工作,因为不适应那里的工作环境7月25日选择辞职,在这段时间里我有没有工资可以领取,我刚去过人事部门说不满一个月是没有工资的,请问这属于什么情况,我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