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于十多年前在麻城市的一个镇上买了我姑父的旧房子,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双方还有中间人在一块 红布上用毛笔写了一份房屋出卖协议书,上面写明了房屋所处的位置和东西南北界限,以及房内基本设施等。买卖 双方还有证明人和协议书执笔人都签了字,并注明了日期,没有按手印,只是姑父把湖北省土地管理局印制的土地 使用证和房产证给了我爷爷,当然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证上都是写我姑父的名字。 问题是我想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不会承认我爷爷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如果以后拆迁,我爷爷可否拿到 赔偿款,或者今后我爷爷是否有权出卖那套房子,简言之当年签的那份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否起作用!谢谢!
合同正文:交房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正文后补充协议:收齐资料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请问正文与协议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现在开发商是交房后720日开始收资料,请问此举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我岂不是要等1440日才能等到房产证? 如果此举属违法,问违反的相关条例、条款,受法律什么制裁? 谢谢。
我父亲在威海买了一套二手房(我们家是外省的)。在没有看到房子的情况下由我父亲的一个朋友用我的名字代签的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目前交了三分之一的钱。后来经过证实,这栋房子比实际价格大约贵了四万左右。请问我们可以退房么?如果可以会产生违约金么?违约金是怎么算的呢?请教各位高人。 我父亲的朋友说不能给
我有一亲戚.家住在农村。由于他们家那边政府搞规划。家家都换了新的别墅。而且每家的老人都拨下了廉价老人房。他们家的老人房由于经济能力有限。自己要不了。就问我家要不要。我家父母看这老人房价格很便宜。其他方面都还可以!就答应要了。去年我家和亲戚家双方都订下了合同文书。去年年低也拿到了房间钥匙。可是我们去看
我和前夫在3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做的是商业贷款,我是主贷人。该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今年3月一审法院判离婚,8月,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对方撤回上诉)。一审中判该房屋归我所有,剩余贷款由我偿还。现在我需要去办房产证,房产局因为这套房屋有商业贷款,所以要求银行出具同意书。银行要求我变更商业贷款合同和抵押合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于我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交付了全部房款。 但是由于房子属于期房,直至今日尚未拿到房子,也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而现在我即将结婚,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 依此情况,我的结婚注册证日期肯定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 对此我父母极度不信任女方家。 请问,这种情况下,房子产权到
您好,我爷爷有套老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我爸妈是出了一部分钱的,而且我爸妈也赡养我爷爷18年,我爷爷怕去世后家里的伯伯姑姑们争抢房产,于是在2000年的时候写了份遗嘱,而且去公证处做了公证,无条件将此处房产赠与我爸爸。遗嘱写的是因为我爸妈赡养,而且在买房时投了资,所以给我爸。而且把房产证也给我爸保管了。我爸一
您好: 七月份我找份工作,应聘的是无线电装接,我本身不会这个,去人事面试的时候我也说明了,工资方面谈了一下,月基本工资加上补贴有两千五左右,人事说这岗位是综合工时制度,完成每月工时有奖金和超额工时钱!谈完后人事叫我第二天去部门面试,到部门让我实操,可是我不会这个,因为特想学才应聘这岗位,后来
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今年我附近有熟人要卖房,正好我们需要,就和她联系,确定要买下来,已经交了40000元押金,让她不要卖给别人,等我向其他人说起这个事的时候,特别是说起这个房产的年限变更的时候,全部都是说房产年限是按老房产证的年限为准,老房产上写的是40年,这房子是在96年政府出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