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产合同的问题
关于房产合同的问题 我爷爷于十多年前在麻城市的一个镇上买了我姑父的旧房子,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双方还有中间人在一块
红布上用毛笔写了一份房屋出卖协议书,上面写明了房屋所处的位置和东西南北界限,以及房内基本设施等。买卖
双方还有证明人和协议书执笔人都签了字,并注明了日期,没有按手印,只是姑父把湖北省土地管理局印制的土地
使用证和房产证给了我爷爷,当然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证上都是写我姑父的名字。
问题是我想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不会承认我爷爷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如果以后拆迁,我爷爷可否拿到
赔偿款,或者今后我爷爷是否有权出卖那套房子,简言之当年签的那份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否起作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kx201……(四川)
提问时间:2010-05-02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