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朝林与张忠友、开封市鑫海润滑油有限公司及二被告反诉原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一 、 江朝林诉张忠友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于2009年7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是:张忠友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江朝林工程款319648元,江朝林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张光明经济损失50326.5元。我们查阅了本案的一审卷宗材料及判决书,认为该判决书存在明显错误。江朝林为张忠友承建的两座仓库至今都没有
我与北京左右天下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对方发给我的货都是过时、残品或是型号太小或太大。合同是我夫人签的,我看后,条款基本都是霸王条款,根本没有客户的任何权益,退货全由厂家说了算。依我判断,该公司基本上靠骗挣钱,根本没有其他盈利途径。 合同金额为20000元
关于南平酒之圆食品贸易商行与江苏洋河名酿酒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江苏洋河名酿酒业有限公司与南平酒之圆食品贸易商行在2010年元月15日签定的《经销协议书》。在合同的 第一条规定“根据本合同确立合作关系,江苏洋河名酿酒业有限公司授权南平酒之圆食品贸易商行独家代理江江洋河名酿酒业有限公司的所有系列产品。” “二、合作区域、期限”中第3点规定“南平酒之圆食品贸易商行投入大量
关于原告李培功诉被告华元集团公司、华东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咨询
山东华元建设集团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招商,由于招商方(政府)未达到招商合同的约定条件,造成被招商方华元集团无法继续开展经营业务,被迫停止建设清算后撤回。被告华元集团与各承包方已经进行清算兑付完毕,唯有原告李培功(自然人无营业和资质)承包的院墙拒绝清算兑付,诉至法院;由于华元集团路途遥远不便
一码通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码通达公司)代理合同纠纷
2005年6月10日,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浙江某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璃幕墙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工期自2005年6月26日至2006年
原告冯孝初诉被告韶关市鑫海仁丹钨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冯孝初,男,1950年2月2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所地湘潭市雨湖区苏家塘先锋村8栋3单元6号。 被告韶关市鑫海仁丹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韶关市江北路3号湾景中心401室。 要求删除 法定代表人潘恩树,总经理。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孝初诉被告韶关市鑫海仁丹钨业有限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