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母亲立有一遗嘱并经公证;指定她百年后由我小妹一人继承属于母亲部分的一处房产。当时该处房产没有办妥“房产证”,公证处仅据一张“房屋产权置换协议书”就给其办理了公证书.(该协议书系原属我父母的私房拆迁,由拆迁公司和我方签订的房产置换协议,该协议只涉及置换面积等,并未确定置换后之房产坐落地址).请问:此房无产权证公证有效吗? 今年前不久,我母亲过世。小妹公布该遗嘱。经其他继承人查明;该房产至今无”产权证“(因种种原因,无法领取).请问能请求原公证处复查并撤销该份公证书吗? 如果递交复查申请书,请问需全体法定继承人签署吗? 谢谢!
因公证遗产前觉得没多少遗产就放弃了遗产继承,公证后发现公证书中有一大笔遗产,能否要求重新公证并继承。
我是卖房房主,跟买房签合同时买房要求做委托公证,我问为什么不更名过户,对方说是一个意思,签完合同我上网查了一下,其实有很大不同,想咨询一下专家,做委托公证卖方风险有多大,如何规避,合同签的时候很不规范,我想不买给他是否算违约,合同是否有重大误解可否撤销或解除。
文件上这么规定:先在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出无犯罪记录,然后将无犯罪记录公证,最后送至所在省外事办,办理中国外交部与韩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双认证……可是我现在的户口在大连,在大连念研究生,我本科是在长春念的,所以我的户口是从浙江迁到长春后迁到大连的,那我是去一个派出所就行,还是三个地方都得跑啊?急,谢谢您
父亲于08年病逝,膝下两子,大儿子为前亡妻所生,后再续弦,现小儿子与其母一起生活。大儿子早已独立,小儿子尚大学在读。当年父亲死时曾立遗愿将其家庭财产分割,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遗愿未得到公证成为有效遗嘱。现家庭出现急事,妻子需要变卖部分房产偿还债务(此处房产所有人为妻子本人,并为妻子所使用,并是丈夫遗
我们家有姊妹三人,我是老大,还有两个妹妹。我母亲86年去世,父亲89年去世,由于父亲去世时我有一继母,为防止父亲留下的财产落入外人手里,当时将房产更名为我二妹妹所有。现在房子动迁后刚刚回迁了,目前房产证还没下来,是集体房票。 现在由于我二妹妹的一些私人原因,想要将房产公证为我姊妹三人共同所有,我二妹妹是
我家有兄弟姐妹四人,大家都远在外地成家和工作,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父亲写下遗嘱,表示要将现有的一套住房在他过世后由我全部继承,他所写的遗嘱有他本人签字,并注明当时写遗嘱的日期,但是一直没有去公证(我之所以没有在他生前去进行公证,是考虑到在父亲还健在的时候去办理这些事情总觉得不太合适),我想问的是:
A曾经在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遗嘱的继承人是A的外孙,后A去世,现公证处说需要A的子女在2个月内带上他们的身份证 户口本 签名叁样材料去公证处,否则遗嘱无效,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A的子女想拿回A遗嘱中的遗产,有什么方法?起诉是否有效? 如果A的子女在2个月内不去公证处证明他们放弃遗产,那遗嘱是否无效?
交通肇事案,调解达成协议。死者的父、母、儿、女四人委托死者妻子作为代理人处理理赔事宜。之前死者的父、母、儿、女四人已经在籍贯当地政府开具了交通事故全权委托书来委托死者妻子处理相关事宜,但保险公司认为此委托书未明确交代有关交通事故理赔事宜,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以表明上述4人委托授权给死者妻子处理理赔事宜
我是个离异家庭子女,父亲再婚有一套房。但写的是继母的名字。父亲和继母又生了一个女孩。现在父亲要立遗嘱想给我房子一半。这件事需要让继母知道吗?想问律师可以公证吗?需要带什么手续?具体要写些什么内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