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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处理问题

公证遗嘱的处理问题 A曾经在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遗嘱的继承人是A的外孙,后A去世,现公证处说需要A的子女在2个月内带上他们的身份证 户口本 签名叁样材料去公证处,否则遗嘱无效,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A的子女想拿回A遗嘱中的遗产,有什么方法?起诉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ANNA……(广东)
提问时间:2012-05-26 16: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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