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公司服务4年,最近3个月由于公司财务问题没发工资,此前我曾出国培训半年,签了份培训协议,协议内容是回国后为公司服务3年,如今我想终止劳动合同,该协议的赔偿费用是否还要赔付给公司,如果协议的赔偿必须履行,那么哪些费用才是我要赔付的,而哪些不用赔付。
回国后我已为公司服务1年了 还剩2年
我是08年4月入职,到现在09年10月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5月至09年4月应该获得11个月的双倍月薪赔偿,09年4月后按新《劳动法》认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我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劳动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我是一名半事业半企业单位的临时工,1988年从事工作至今22年,从未与单位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我现在的工资只有900元,单位拒交本人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和其它保险,我想问下象我这种情况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工资是多少?
*AA*公司前身为始建于1989年的**县糖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糖厂),系由**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份投入资金与糖厂合资成立,同时完成对糖厂的国有体制改革,糖厂原来所有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利和义务由*AA*公司继承。其后, **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又成立*AA*公司并变更其作为公司投资人。2006年10月份*AA*公司协
法院判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一直不签,是否一直要支付双倍工资?
当事人1996年到用人单位上班至今,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后来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与当事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至今仍在上班,但判决一直没有执行。请问,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多久的双倍工资? 请列举法律依据,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二款,还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
自动转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4个月递交辞职报告有2倍工资吗?
2009年4月没签劳动合同2010年3月转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6月辞职我能拿到2010年3月到2010年6月的两倍工资吗?
07年3月1日入职,08年一月起已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工资怎么算
本人09年3月份开始实习,当时还没有毕业,算是实习,与一家公司网签,一直实习到7月底8月初毕业,算是转正。一直工作至今,期间一直未订立任何合同,也没有缴纳过任何社保。加班就不用说了,超多,而且没加班费。但最近公司因要上社保,所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就以上的情况,有几个问题: 1.新签的合同合同期是一年的,而
我在我们公司已服务4年,最近3个月由于财务问题,工资未发,我曾在一年前出国培训,签过协议要服务3年,现已服务满1年,还剩两年,现在我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培训的协议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