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我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
不可抗辩规定.是否包含实施前已生效的保险? 问 题: 于2008年12月买了泰康人寿卓越财富保险,每年保费5000元.两年后(2011年)的2月份因肝硬化死亡.但此人曾在投保前检查患有肝硬化,投保时公司未进行体检.现在,是否应当赔付?以上问题,保险公司答复:投保前就患有肝硬化,没有如实告知,公司不予赔付.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规定.是满两
投保时不知道自己生病,买了6年的保险才知道自己有臀肌挛缩症,今年去外地做了这个手术.(这个医院也属于保险公司可以理赔的单位.)臀肌挛缩症比较特殊,除了走路八字脚。不能并拢上下蹲,身体基本没有其他症状。我买保险之前当然以为自己没有病。最近才知道是臀部肌肉出了问题。现在做了手术回到本地后保险公司以病历中写的“
我儿子出生后我就在保险公司买了份重大疾病和意外保险,现在已经7年了,去年在医院检查出先天性视网膜劈裂和并发性白内障手术后导致一个眼睛失明,达到全部理赔条件,但是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不予理赔,这样的情况适用与(不可抗辩条款)吗? 要打官司有胜算吗?
如有 保险营销员 诱导 投保人 故意 隐瞒被保人疾病情况进行带病投保重疾保险,2年后被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此时保险公司查出2年前被保人已患有保险合同中载明的重大疾病。 这种情况是否依然属于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之内?
我07年毕业后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当时签了第三方协议和派遣证,但是没有缴纳任何保险,到08年考编制,取得了正式编制,11月份公示,现在单位计算工龄,说07年的到08年的工龄不算,这个合理吗?工休的时间也按工龄年限算的,本来到17年满十年了,现在说只有八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