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对我做出不予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把我作为第三人,合适吗?
派出所对我做出不予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把我作为第三人,合适吗?
2009年10月21日下午因申请人被人有预谋地殴打报案到派出所,被殴打期间申请人未先动手也未还过手,在派出所期间申请人要求看病,派出所办案民警不让,要求申请人等待做笔录,拖延了几个小时到晚上7点左右才做完笔录,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非工作日通知申请人2009年11月22日星期天非工作日到派出所,2009年11月22日申请人不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我妈现在因“殴打他人”被派出所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这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中最重的处罚,情节如此严重?我妈是因为对方侵占我家财产,去对方家要回,对方不给,我妈要其一起去村委解决,其也不肯去,所以发生了争执,相互间可能发生了拉扯,并没拳打脚踢,拉扯中,对方手臂擦伤了毛皮,而我妈也给对方推倒在地,经
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
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我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执行后我要求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做出处罚的公安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其处罚决定并责令重新做出。后来处罚机关又用同一理由再次做出相同的处罚结果,我能不能再次进行复议
派出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后,才事先告知当事人,该不予处罚决定有效吗?
孩子2016年4月在学校体育课上校园欺凌打成骨折,报警后直到今天九个月过去了派出所至今压案不查。反而在2016年9月30日对我们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但2016年10月6日才告知我们,并让我们在事先告知书签字。剥夺了我们的陈述申辩权。违反法定程序吗?该不予处罚决定书违法吗?能成立吗? 派出所2016年9月30日作出不予行
派出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后,才事先告知当事人,该不予处罚决定有效吗?
派出所2016年9月30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10月6日才告知我们,并让在事先告知书上签字。这个不予处罚决定能成立吗?有限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