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派出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后,才事先告知当事人,该不予处罚决定有效吗?
派出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后,才事先告知当事人,该不予处罚决定有效吗? 孩子2016年4月在学校体育课上校园欺凌打成骨折,报警后直到今天九个月过去了派出所至今压案不查。反而在2016年9月30日对我们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但2016年10月6日才告知我们,并让我们在事先告知书签字。剥夺了我们的陈述申辩权。违反法定程序吗?该不予处罚决定书违法吗?能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PWBR(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6-12-30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