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勾结选委会成员及梅岭镇某些领导破坏选举的情况
8月17日,我村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我村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本村选民如外出工作,打工及学生可委托他人凭选委会发出的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参选,但本村外出渔民不能列在外出选民,委托他人参选,并且办理委托投票证截止到12日,在12日张榜公布共163人,共办理163张委投票托证。在选举过程中,因某些候选人勾结选委会成员及镇某些领导,选委会共收回175张委托投票证,比发出的多了12张,破坏了这次选举。 请问破坏这次选举、违犯选举法的相关人员是否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问题 在今年换届选举过程中,经过提名共产生三个村主任初步后选人,需要选民代表通过预选产生两个正式候选人,选举委员会要求选民代表在每张选票上只选择一个主任人选,最后通过记票得票最低者落选.那么,既然是通过选举产生两个候选人,为什么不能在每张选票上选择两个人选呢?以往都是通过三选二方式进
贵州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 提名推荐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经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协商,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请问: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工作,正式候选人才能算是根据大多数选民的意见 也就是要如何工作,如何把握原则才
我家户籍在庄河龙王庙村,也在那里生活多年,并一直在那里耕种土地,但我的户口本有非农户口字样,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或者说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本人,男,是一个农民,此次主要是想咨询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问题,寻求得到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我1951年出生在农村,一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历了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等,承包有集体的土地,分有自留山、自留地(当地人民政府发有证书),有宅基地及房屋。我户口原来一直在农村,2008
本人,男,是一个农民,此次主要是想咨询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问题,寻求得到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我1951年出生在农村,一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历了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等,承包有集体的土地,分有自留山、自留地(当地人民政府发有证书),有宅基地及房屋。我户口原来一直在农村,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