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勾结选委会成员及梅岭镇某些领导破坏选举的情况
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勾结选委会成员及梅岭镇某些领导破坏选举的情况 8月17日,我村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我村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本村选民如外出工作,打工及学生可委托他人凭选委会发出的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参选,但本村外出渔民不能列在外出选民,委托他人参选,并且办理委托投票证截止到12日,在12日张榜公布共163人,共办理163张委投票托证。在选举过程中,因某些候选人勾结选委会成员及镇某些领导,选委会共收回175张委托投票证,比发出的多了12张,破坏了这次选举。
请问破坏这次选举、违犯选举法的相关人员是否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61460……(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2-08-18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