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和公司已有劳动纠纷,并已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也已受理,但是劳动仲裁将受理通知送到公司,公司都以公司负责人不在,拒绝签收相关法律文件,现在仲裁处的意思是要我和他们一道到公司去送,因为只有我认识公司负责人。其它也没办法,如果法人不签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以公告形式送达,关键是我不想用公告形
我在一家台资的花卉企业工作了九年,该企业的注册地是花都,我在这家企业设在顺德的门市工作(顺德这边没有注册),底薪2000元,公司一直没跟我们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缴社保那些,我以前是每月休二天,后来改每月休息四天.公司近几年效益不好,今年请了个顾问,顾问一上来就搞薪资改革,所有老员工的底薪一下降了50%,公司要求所有员
由于劳动纠纷,我去劳动仲裁那,请问我经过劳动仲裁那申诉的事情会进入自己档案?
由于劳动纠纷,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我为了维护我的劳动保障,我去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这事很大,需要打官司,请问这打官司结束后会进入自己的个人档案吗?如果真的进入了那以后招聘工作不是很难吗?在劳动仲裁的申诉会进入自己档案吗? 就是在劳动仲裁打了官司,会进入自己档案,谁谁,某年某月公司利益纠纷,会这样吗?
北京 我只想问一下 假如我去劳动仲裁去交证据 我不知道是否证据齐全了,仲裁的人也没有告诉我这些证据不够,所以当天说我证据不足而告终 我当天想申请把 证据 带全还要找个证人过来 但是他们说仲裁完了 你们交证据时 交的不全 晚了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不懂法律的市民 怎么才可以迅速 解决这个事情 (公司法人只说了几句
关于劳动纠纷的案子劳动仲裁的判决与法院的判决会一样吗? 从05年由于单位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买社保,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每天工作5个小时左右),更没有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加班费,所以现在近段时间向地方的劳动仲裁申请要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和补发5年的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费和《劳动合同法》82条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问,单位的上诉法院可在北京吗?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从2009年5月22日在辽宁省的一家私人酒店工作,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劳动合同与保险。酒店拖欠了我2010年的1月,2月,3月的工资没给,(我的工资每个月5000元rmb),而且这个期间我还了解到了这家经营中的酒店因为消防未通过的原因至今没有营业许可证。因为拖欠工资,我与今年3月28号不辞而别了。我现在手里
2008.11.17入职2010.6.2离职 2010.3月交社保 一直未签合同。我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赔偿金。因为我是口头提前15天提出辞职。可以要经济赔偿金吗?辞职理由没有说。在申请书上写的是未签合同。可以吗? 还有就是因为财务没有时间跟我去客户那对账所以我走时有2.9W差异没有对账。当时我催过经理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