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初的时候跟公司提请离职,但是项目经理及区域经理拖到4月底才给我签字提交流程,之后在与单位领导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5月7日离开公司,后公司以未能进行工作交接及对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扣除我4月份及5月份所有的工资、补助及报销款。 请问公司这么做合理合法吗?如果不能全部扣除,公司最多可以扣除多少? 现在8月份了,我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来要回公司拖欠的工资、补助及报销款,拖欠我3个月了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谢谢 PS:公司为南京一家公司
今天去公司交涉 他们说我不干了辞职报告没写算旷工 前20天工资一毛不给 连我押金什么都没 我怕官官相互 去劳动局没用啊
9月份已离职,十月份工公司交了保险,但产生的费用全部从我九月份的工资扣除了,合理么
如题,其实我是9.26号就已经不再去上班了,人事却说,算我三十号,多算我几天工资,我们这不交保险,得当月五号向人社局提出申报,10月份恰逢黄金周放假,人事没来得及,扣款已经产生,我觉得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的,保险是个人承担将近五百,公司承担七百多,现在这一千二全部由我个人承担,合理么?
您好,我之前在公司上班,后期辞职没有提交申请,公司以自动离职为由全部扣除本人工资和前两月报销
您好,我之前在公司上班,后期辞职没有提交申请,公司以自动离职为由全部扣除本人工资和前两月报销,请问我该怎么做
离职之后公司把下月医疗保险费用全部扣除与离职当月工资当中合法吗?
我是4月29日正式离职,公司却把五月份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全部扣除与我4月份的工资当中(包含公司应缴纳费用)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本月7号申请离职,公司说本月社保全部费用要从上个月工资里扣除
本月7号申请离职,公司说本月社保全部费用要从上个月工资里扣除,如果现在离职这个钱一定要付嘛
我是5.4号到一家公司上班的,6.9号离职,公司以不满一个月为由扣除我5月份50%的工资
我是5.4号到一家公司上班的,6.9号离职,公司以不满一个月为由扣除我5月份50%的工资,接到这个信息后,我很难过,就给他们打电话,发信息,可是他们一个电话也不接,一条短信也不回,我真的挺受伤的,然后,我就在他们建立的一个群里面把这条信息发了出来,发的内容就是,我稍后发给你看看,这个时间顺序间隔是很长的,到现
6月底离职,公司5月份工资未发,预在5月工资基础上扣除7月保
6月底离职,公司5月份工资未发,预在5月工资基础上扣除7月保险合理吗
我月中提交离职申请,离职日为月底!公司按照百分比扣除我的工资
我月中提交离职申请,离职日为月底!公司按照百分比扣除我的工资这是违法行为吗?
公司规定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辞职者扣除工资百分之三十,这合
公司规定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辞职者扣除工资百分之三十,这合法吗?
您好,在孕妇初期,请病假,公司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视为自动离职,且扣除工资在每天按旷工算加罚款每天50
您好,在孕妇初期,请病假,公司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视为自动离职,且扣除工资在每天按旷工算加罚款每天50,如何保护自己权益